为发泄闷气砸毁他人汽车,三男子被警方依法刑拘
06.07.2022 18:36
本文来源: 广东大洋网
大洋网讯 酒后撒泼,3名男子故意砸毁路边车辆泄愤。近日,广州天河警方依法将张某等3名犯罪嫌疑人刑事拘留。
5月27日,“平安厅”广州公安“局长信箱”收到群众金先生的留言,反映其停放在天河区龙步西街的小轿车被人故意砸坏,损失1.3万元。收到求助信后,天河区公安分局“局长信箱”工作专班立即通知辖区黄村派出所积极做好案件侦办工作。
此时,黄村派出所已就此案成立专案组,正迅速展开侦查。
经了解,金先生的妻子于5月12日将车辆停放在上述地址,5月20日傍晚用车时,发现车辆前盖、车窗玻璃均有不同程度的损坏,车辆维修定价1.3万元,她马上报警。
接报后,黄村派出所民警迅速勘查现场,开展走访调查等系列工作,固定相关证据。经查,5月20日凌晨4时许,有3名男子走近金先生的车辆,疑似手持硬物对车辆进行毁坏。
经缜密侦查,天河警方锁定张某、詹某、钟某等3名犯罪嫌疑人,并掌握其活动情况。6月20日,专案组分赴惠州市、番禺区,将3名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经审讯,3人对酒后毁坏车辆的行为供认不讳。
“当晚,我们几个喝了不少酒,张某问我有没有什么办法可发泄下闷气,我就提议去砸别人的车。”据犯罪嫌疑人詹某供述,酒后,他们在路边捡了些用来打砸的“物件”,坐出租车离开饮酒的地方,随意在一家加油站附近下车后,边走边寻找目标。
“那车最显眼了,就选它!”3人摇摇晃晃走到金先生的车前,用金属硬物、瓷砖片等对车辆进行毁坏后,扬长而去。
目前,张某等3名犯罪嫌疑人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民警提醒,文明饮酒,严守底线。酒后切勿冲动行事,醉酒时做出的任何违法犯罪行为,一样要承担法律责任。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叶作林、张丹羊 通讯员娄敏、张毅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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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7.2022 18: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