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因妻子沉迷肥皂剧闹离婚 开庭前一天还过夫妻生活

24.03.2015  12:31

  信息时报讯(记者 何小敏 通讯员 周艺 黎智瑶)“她从来不关心时事、不看书,只会看肥皂剧、追星。”近日,在花都区法院的法庭上,一名丈夫如此“控诉”妻子,他下定决心要离婚,但又承认,开庭前一天,两人还过了夫妻生活。法院判决,不准二人离婚。

  “控诉”妻子不关心时事

  1980年出生的宋先生比凌女士大7岁。二人于2009年相识恋爱,并于同年6月登记结婚,婚后并未生育子女。宋先生在外打拼,凌女士也没闲 着,在一家批发商行做出纳。宋先生称,因双方缺乏了解,婚内矛盾重重。2014年3月,宋先生曾起诉到法院要求离婚,但之后以再给对方一次机会为由,申请 撤诉。

  2014年10月,宋先生再次起诉到花都区法院,他下决心要和妻子离婚。同年12月庭审时,宋先生面对妻子,一条条列举对方的“罪状”。他 称,从2010年开始,每次出去旅游均是乘兴而去、吵架而回,令人心灰意冷。过个春节,仅仅因为他的母亲没有准备送给凌女士娘家的礼物,凌女士就当场发脾 气,“令人不可理喻”。

  宋先生还称,对于家庭事务,凌女士半年都不搞一次卫生,“感觉生活在垃圾堆一样”。每每宋先生和同事、朋友聚会,凌女士总会不停打电话来,挑 起事端,他若关机,凌女士则会打电话辱骂他的同事和朋友。宋先生说,“更可怕的是,她从来不关心时事、不看书,只会看肥皂剧、追星”,二人实在没有共同话 题,如此婚姻,令他感到“窒息无趣”。

   开庭前一天还过夫妻生活

  对于宋先生的种种“控诉”,凌女士不以为然,她称,二人感情并未破裂,二人还生活在一起,还在过夫妻生活,她并不同意离婚。宋先生也承认,在开庭的前一天晚上二人仍有夫妻生活,但他坚持认为,二人没法再继续生活。

  法院经审理认为,二人自由恋爱而登记结婚,有一定的感情基础,虽然宋先生是第二次起诉离婚,但双方一直存在夫妻生活,这足以表明二人的夫妻感 情虽出现裂痕,却并未破裂。夫妻双方共同生活,难免因生活琐事发生争吵,但夫妻矛盾并非不可调和,二人均应努力消除误会、加强沟通、互敬互爱、相互体谅, 维护好这份夫妻感情,修复裂痕。于是判决不准二人离婚。

   法官说法

   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破裂?

  经办法官指出,认定夫妻之间感情破裂的标准应是以法律为准绳,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 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具体意见,在审理案件时,从双方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有无和好的可能、双方是否存在分居的情形等方面综合分 析。

  例如一方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或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但现实生活中,很多夫妻是一方因工作原因长期外派在外的,但偶尔会回家探望、小住,这就不属于分居的情形。

  在本案中,宋先生虽是第二次起诉离婚,但在庭审过程中,凌女士诉说双方没有分居,仍在一起生活且双方一直存在夫妻生活,宋先生对此也予以确认,这足以表明双方夫妻感情虽出现裂痕,却并未破裂,因此法院审理后做出如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