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晗局长率队赴韶关、江门两市督查安全生产工作
黄晗局长率队赴韶关、江门两市督查安全生产工作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重要指示和省第十一届八次全会、省委政法委工作会议以及全国、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强化特别防护期安全生产工作,省安全监管局组成9个督查组分赴全省各地开展安全生产督查。2017年3月2日和6日,省安委办主任、安全监管局局长黄晗同志率第一督查组先后到韶关、江门市开展安全生产督查。
督查组采取重点督查、突击检查等形式直插企业、直插现场开展督查,实地检查了金悦通电子(翁源)有限公司、翁源县华彩新材料产业园、广东彤德新材料有限公司、广东省大宝山矿业有限公司以及江门荣信电路板有限公司、江门谦信化工发展有限公司等企业。黄晗同志听取了相关地市及受检企业安全生产情况汇报,实地督查相关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节后复工复产安全检查、安全风险管控及事故隐患治理等方面的情况,重点检查易发生事故的场所和部位,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当场责成当地政府部门依法处理,要求进一步强化节后复工复产和特别防护期安全生产工作。
黄晗同志强调,一是抓好特别防护期安全生产工作至关重要,各地要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特别防护期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方案,完善工作机制,强化组织领导,层层落实责任,做到动员部署到基层、责任落实到县镇、监督检查到企业,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二是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意识,自觉主动抓好安全生产,督促企业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安全风险自辨自控、事故隐患自查自治,纠正安全生产检查“政府热、企业冷”的错误倾向,要把责任落实到每位员工,着力强化日常安全管理,确实把安全生产落到实处。三是企业节后复产复工必须认真组织安全检查,制定严密的检查方案,及时处理存在的隐患问题,做到设备没有维检好、项目没有验收好、员工没有培训好,坚决不生产,杜绝因先天不足引发重特大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