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治“网购陷阱”不能光提醒消费者

09.11.2015  10:13

微论

随着“双11”的钟声即将响起,网络购物诈骗的“号角”也要吹起来了。7日,记者从宁波市公安部门了解了几种常见的网络购物陷阱,提醒那些“买买买”的市民,在购物车满满的同时,也要注意“异常情况”。(11月8日《现代金报》)

网购狂欢的背后,却暗藏着种种为人所不齿的消费陷阱。据了解,网购陷阱通常有三:一是购买的商品未成功,需重新下单;二是交易没有成功,要把货款退给你;三是“砍价”等活动多为微信诈骗。由此看来,还真是买的没有卖的精,也很难想象,每到“双11”,到底有多少的消费者不由自主地加入了“剁手族”,成了钱多人傻的冤大头。

无论是基于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来考量,还是从商业道德层面来讲,任何一种网购陷阱都是不能容忍的。然而每到消费高峰期,执法部门总是提醒消费者提高警惕。当然,这种提醒是善意的,但是,仅有提醒还不够。如果说消费者保持警觉是防范,那么执法者的打击才是“杀手锏”。

也就是说,不让消费者掉入网购陷阱,消费者“买买买”的同时需要留心眼是必要的,但最有效的途径是相关监管执法部门要重拳出击,实行无缝监管,对网购陷阱做到发现一起,严查一起,曝光一起,让不法经营者付出代价。唯有这样,方能铲除骗子滋生的土壤,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和法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