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全面落实防火责任 丰顺入冬以来无森林火灾

09.01.2015  11:17

入冬以来,丰顺县采取多种措施,通过建立激励机制,以“”为主,加强巡山,强化野外火源管理,认真落实防火责任制,全面加强防火设施建设和防火值班调度,有效遏制了火灾,实现森林火灾零发生。在日前召开的省林业厅电视电话会议上,该县森林防火工作获省表彰,并作为先进典型发言。

掌握动态 对症下药

进入防火期以来,我每天下午6点钟前会以短信形式,将当天全县护林员巡山护林情况、最新林火形势和当天发生的火警火情如实向县委书记、县长、分管副县长汇报,向各镇(场)及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负责人通报。”该县林业局局长朱国武告诉笔者,该县林业局安排7个工作组,每逢周六、日及节假日分赴镇、村重点林区山头地块,协助镇、村巡查火情、检查护林员到岗到位情况;该县防火办工作人员每天打电话到各镇(场)落实防火值班情况,并到镇、村督查森林防火工作,一旦发现薄弱环节,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针对上坟祭祖时放烟花、放鞭炮、点香烛、烧纸钱等可能引发森林火灾的情况,该县“对症下药”,专门制定印发了《关于严禁党员干部祭祀扫墓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要求全县干部职工带头文明祭祖。该县纪委进行明察暗访,发现干部职工上坟燃放烟花爆竹等现象的,将予以党纪政纪处分,并在媒体上曝光。同时,该县还动员各镇、村对山边林缘的坟墓采取造册登记措施,向群众发放公开信,增强群众防火意识。

以防为主 打早打小

我们每天在各自管理段内巡逻巡查,见烟就查,见火就罚,不放过任何一个可能存在的森林火灾隐患。”该县八乡山镇一名护林员如是说。为抓好野外火源管控,该县以防为主,充分发挥全县713名兼职护林员和220名脱产专职护林员的作用。进入特别防火期,该县林业局在对全体护林员进行技能培训的基础上,要求他们按各自负责的路段和山头地块,每天上午9点半到下午6点巡山护林。同时,该局组建了7支共280人的县级森林消防扑火专业队和一支50人的综合应急大队,7支扑火专业队部署在7个镇,综合应急大队部署在县城随时准备支援,确保发生山火时扑火队伍能迅速赶赴现场。此外,该县还在县城周边人群密集、森林火灾多发地段投入30多万元,开设了长15.6公里、宽10米的防火隔离带。
  “我县坚持对每一宗火情、火警,不管火势大小都当作大火来处置,确保能迅速将山火扑灭。在重大节日和高火险期间,县林业局、防火办、镇、村干部全员出动,护林员、扑火队员严阵以待。”朱国武说,该县要求护林员在巡山护林时一旦发现有野外违规用火的行为,要及时制止并拍照为证,对情节严重的进行处罚;发现或接报火警,自行组织护林员马上扑救,控制火势蔓延,并由县防火办统一调动距离火点最近的扑火专业队集结,在半小时内赶到现场。据悉,近年来,该县即使有火情,燃烧时间也从未超过1小时,真正做到“打早、打小、打了”。

奖罚激励 依法治火

为调动护林员的积极性,该县对220名专职护林员的工资发放采取激励机制。据介绍,该县专职护林员每月工资1500元,分2次发放,第一次于每月1日发放500元,如当月该护林员管辖区域没有发生火情,则于该月30日再发放余下的1000元;如发生火情,则视情节扣除,直至扣完,甚至解聘。
  “我县坚持依法治火,严厉查处森林火灾案件,县森林分局、各镇(场)派出所、林业站实行办案责任制,对辖区内发生的每一起森林火灾、炼山造林案件登记造册,对构成立案标准的依法立案;对野外违规用火的在电视台曝光并进行处罚。”该县相关负责人说。通过对森林火灾案件的依法查处,起到震慑犯罪的作用,有效遏制了森林火灾的发生。
   该县在抓好森林防火的同时,也全力抓好造林绿化工作。据了解,2014年以来,该县围绕创建林业生态县工作目标,结合“一灭三改造”,深入推进新一轮“绿满丰顺”大行动,全县种植碳汇林12.34万亩、抚育24.68万亩。此外,该县还积极抓好2015年碳汇林造林备耕工作,目前十个标段已全面进场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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