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气象局防雷监管标准体系建设工作启动会

14.01.2017  10:32

  1月4日,按照中国局《防雷监管标准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的工作部署和要求,中国局法规司在广州召开了防雷监管标准体系建设工作启动会,法规司及广东、上海、浙江、安徽、重庆等地的防雷监管标准体系建设工作组成员及标准起草人参与了会议。 

  启动会上,法规司副司长王月宾强调防雷监管标准体系建设工作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优化建设工程防雷许可的决定》(国发〔2016〕39号)和中国气象局党组关于防雷减灾体制改革工作部署的重要工作,任务重、时间紧,要求通过启动会讨论和明确标准制定思路,少走弯路,相对成熟的标准可将工作进度往前调整,加速推进,同时确保各项任务均能按时完成。防雷监管标准体系建设工作组组长、广东省局副局长邹建军指出,国发39号文对防雷减灾监管职能进行了划分,气象部门要按照“急用先立、又好又快”的原则做好防雷监管标准体系的建设,加强防雷事中事后监管,进一步转变防雷监管方式,推动防雷减灾“放、管、服”改革,并向与会人员介绍了广东防雷减灾体制改革所建立的“技术监管用平台、行政监管用标准”管理模式和相关防雷地方标准建设情况,以及广东已经形成的“国家气象主管机构、地方防雷管理机构负责行政监管、原防雷中心(所)更名气象公共安全技术支持中心负责技术支撑、地方二类事业单位性质的气象防灾技术服务中心负责提供服务”的防雷减灾新业态情况。 

  会议对制定《防雷服务市场监督检查规范》、《防雷装置检测单位年度报告编制规范》、《SPD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规范》《防雷装置检测机构质量体系建设规范》、《防雷安全检查规程》及修订《防雷安全管理规范(QX/T 309-2015)》、《防雷装置检测质量考核通则(QX/T 317-2016)》等8项新制定和修订标准项目的主要思路和编制方案进行了深入讨论,并提出了相应的修改完善要求。会议还确定工作组第二次会议将于3月中旬召开。 

  会议期间,邹建军陪同王月宾先后实地调研了省生态气象中心、数值天气预报重点实验室、气象预报中心、探测数据中心、省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等。(法规处,省防雷办 吴坚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