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春市“十二五”期间殡葬工作成效显著
近年来,阳春市认真贯彻落实《广东省殡葬管理工作“十二五”规划》、《广东省殡葬管理目标考核办法》等,切实加强领导,采取有效措施,不断加强殡葬服务基础设施和行风建设,殡葬服务质量有效提升,殡葬管理工作成效明显。目前,该市共有殡仪馆1个,经营性公墓1个,公益性生态公墓和骨灰楼17个(座),树葬区4个。“十二五”期间,全市共火化遗体27101具,火化率保持了100%。
----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一是加强殡葬管理工作领导。成立了由分管民政工作的市领导任组长,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殡改工作领导小组,并根据领导小组人员工作变动情况及时调整人员,确保工作不脱节。二是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出台了《阳春市殡葬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并与各相关单位签定责任书,明确殡葬管理目标和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逐级抓落实的良好工作机制。三是发挥党员干部示范引领作用。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有关要求,党员、干部充分发挥推动殡葬改革的示范带头作用,宣传倡导殡葬改革,弘扬新风正气,带头文明节俭治丧和生态安葬。四是加强信息队伍建设。在全市每个村设立1名信息员,及时收集掌握基层准确信息,有效提高了殡葬管理工作质量。
----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一是每季度组织开展1至2次大型宣传活动,并下拨专项资金在车站、街道、市场、村落等显眼位置悬挂横幅标语。二是每年清明节前后,以“惠民、绿色、人文”为主题,安排工作人员分组到偏远镇、村,向拜祭人员现场宣传殡改法规政策,倡导绿色生态殡葬理念,教育引导群众树立新的丧葬观念。三是各镇(街道)每年专门召开由全体干部职工、机关单位、中小学负责人、村委会主任参加的殡改工作会议,做到宣传全面覆盖。四是在《阳春报》设立殡改专栏进行宣传并开展有奖问答活动,不断深化群众对殡改工作的了解。“十二五”期间,全市共悬挂横幅1688条、设立固定宣传牌340个,出动宣传车1340多辆(次)到市区和各村镇巡回宣传。五是从2014年3月开始,市殡仪馆连续两次举办了以“让殡葬行为在阳光下运行”等为主题的开放日活动,增强了社会各界对殡葬工作的认识理解。
----加大执法力度,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为大力推行火葬,制止土葬、丧事大操大办和二次装棺土葬行为,该市不断加大依法行政和治葬力度,实行日间、晚上巡逻的形式,及时发现和制止违规行为。在殡葬执法过程中,严格执法程序,发现土葬和二次土葬的,由镇殡葬监察队会同村委会干部积极宣传殡改法规政策,做通家属的思想工作,促使家属思想转变并同意火化。“十二五”期间,全市共制止14宗殡葬违规行为,经对丧属教育全部同意将遗体火化,进一步净化了殡改环境。
----加大资金投入,抓好设施建设。一是建设标准化殡仪馆。2011年以来,阳春市围绕创建广东省二级殡仪馆的目标,投入资金270万元对市殡仪馆进行基础设施和绿化建设,市殡仪馆于2014年3月被评为广东省二级殡仪馆。目前馆内各种基础配套设施比较完善,功能齐全,环境优美,绿化率达到93%。二是建设骨灰楼和公墓。为妥善解决骨灰的存放问题,2013年以来,投入资金100多万元对马水公益性生态公墓进行建设,规划容纳穴位5000个,目前建成4000多个。阳春市福泽园经营性公墓总面积38公顷,规划容纳穴位70000个,目前投入使用穴位1613个。园内设有树葬区、草坪区、自然生态区、墓地园等,园林绿化、停车场及各种基础配套设施齐备。三是推进镇级生态殡葬设施建设。2015年,该市投入107万元在各镇(街道)建成公益性骨灰楼14间,同时逐步推进全市各镇有关建设工作。
----落实惠民政策,帮助群众减负。根据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从2011年7月1日起,阳春市对低收入群体(五保户、城乡低保对象和生活困难的优扶对象、城市“三无”人员等)人员去世免收丧葬基本公共服务费,2015年9月起实施对全市城乡居民殡葬基本服务由政府免费提供政策。“十二五”期间,共免收对象2178人,免收费用472万元。2013年以来,该市还对交通事故、突发事件遗体免收丧葬基本服务费,共减免费用102万元。市生态墓园严格按物价部门核定价格收费,坚持只收回建设与管理成本的理念,对所有符合条件的对象减收或免收服务费,受到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广泛好评。
----强化队伍管理,提升服务质量。一是加强队伍建设。落实人员编制,并将人员工资待遇纳入市财政管理,激发了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二是加强执法人员管理。全部执法人员统一领取由省人民政府颁发的行政执法证,在执法中,坚持做到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三是规范收费管理。市殡仪馆和福泽园公墓严格按物价部门规定的殡葬服务收费标准收费,坚持上墙上屏幕公开,自由选择项目必须由丧属自选。市物价、民政部门实行不定期检查,对违纪问题认真调查取证,严肃处理。近年来未发现员工有违纪违规行为。四是加强殡仪馆管理。紧紧围绕“以人为本,丧属至上,质量第一”的殡仪服务宗旨,制定一整套管理规章制度,坚持按制度办事、用制度管人,对财务收支、决策事项、公益性活动情况等馆务适时公开,增加公开办事的透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