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紧“四个不松” 做实为民文章——阳春市民政局“深化工作落实年”活动半年预期全部达成

02.08.2016  20:39

  在阳春市2016年“深化工作落实年”活动中,市民政局坚持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精神,在民政系统内迅速着手部署安排相关工作,促进作风纪律进一步强化,确保工作任务高标准完成。

  (一)动员部署不松懈,宣传报道持续鼓劲。

  在5月底全市召开整顿机关作风工作会议后,该局充分领会“抓住关键环节、把握重点问题、提升工作效能”的会议精神,迅速召开了由机关全体干部职工、下属单位班子成员及中层干部参加的“深化工作落实年”活动动员部署会,深入思想发动,周密部署工作,并下发了可行性、操作性强的《阳春市民政局“深化工作落实年”活动实施方案》,确保工作落实不走样。4个下属单位根据业务内容及工作实际,均制定了本单位活动实施计划报局活动办备案,建立了针对性强的工作落实台账,实现了民政系统此项活动全面铺开、精细落实的良好局面。

  今年来,该局办公室紧盯工作动态,全程跟进报道,先后在《中国民政》、《大社会》杂志,《南方日报》、《阳江日报》、《阳春》报等新闻媒体和民政网络平台发表新闻报道59篇,在市政府网站、民政局网站发布新闻信息52条,其中“阳春市强寒潮下无人受冻”、“阳春市169户“彩虹”全倒户全部完成家园重建”等稿件,被数十家新闻媒体和网站转载,有效宣传了本市各级民政部门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的重要进展,向全社会传递了党和政府尽心竭力为民办好事、办实事的积极正能量。

  (二)学习教育不松驰,作风纪律不断强化。

  于3月底邀请市监察局领导作“两项法规”专题带学辅导,使与会的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下属单位全体党员对“两项法规”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的重要作用有了进一步认识;从年初开始,继续抓好“每周理论学习日”活动的落实,安排机关每名工作人员走上讲台,既谈个人业务工作经验,也谈民政业务面临的新情况新难点,并与全体同事互动交流,共同商讨有效可行的措施办法,推进了单位各项业务工作的有效落实;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于“七一”前组织开展了“走红色之旅、受清廉家风、做暖心实事”活动,通过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参观本地革命旧址、聆听先辈家风传承、倾身基层为民办事,以争做合格党员的系列实际行动纪念建党95周年,彰显了共产党员的先进性政治品格。

  在加强作风纪律建设上,该局注重通过完善机制来推进工作落实:一是继续以《阳春市民政局工作管理制度》为依据,准确定位机关岗位职能、业务内容、办理程序等,形成科学规范、贯穿始终的工作和管理秩序;二是落实好工作创新及奖惩机制,以工作实效为依据奖优罚劣,使先进肯干的有激情、后进退步的有压力,促进争先创优的整体工作氛围形成;三是落实分管领导定期督查制,对业务股室工作秩序及业务成效定期检查、评分、记录、通报,坚决杜绝工作落实“响在嘴上、落在纸上”的不良现象。

  (三)重点工作不松劲,方法措施更加务实。

  从严落实《阳春市2016年主要工作安排》、《2016年阳春市推进重点项目建设任务安排表》中涉及的民政工作任务,做到科学筹划、精心组织、高效落实:一是配合市委组织部抓好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进一步加强村(居)“两委”班子建设,强化基层党建保障;二是完成了低保救助、特困人员与孤儿供养、医疗救助人均标准提升等工作,上半年有关资金均已及时足额发放到位;三是完成了市养老中心的主体建设工程,力争年内正式投入使用,进一步加快了本市养老服务事业的发展;四是完成了春城街道行政区划前期所有申报存档工作,按计划抓好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落实。

  在工作落实过程中,注重“三个提升”:一是提升工作态度。精心组织“三心联动”活动的开展,深入了解民政工作对象的所思、所需,着力解决在群众中议论和反映强烈的问题,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等衙门作派,真正做到说知心话、办暖心事、做贴心人,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二是提升工作标准。继续延用“年初建账、平时查账、半年对账、年底结账”的工作落实管理模式,以21项“台账”内容为督查重点,建立跟踪推进和督查制度,把工作目标任务层层细化并落实责任到相关业务股室及个人。三是提升工作质量。启动民政局“星光志愿”服务计划,以支部为单位成立5支志愿服务分队,以低保、特困、孤儿、老人等群体为服务对象,结合民政业务工作,广泛开展“便民咨询”“扶贫济困”“关爱儿童”“敬老助老”等丰富多样的服务活动,打造具有民政特色的志愿服务品牌,进一步促进平安和谐阳春建设。

  (四)各项业务不松手,民生保障持续发力。

  该局每年相对固定的工作对象近7万人。在上半年各项业务工作中,做到了资金及时足额发放,业务按计划稳步推进。

  一是基本民生保障。今年起,人均城乡低保补差标准分别提高到423元/人月、195元/人月,五保供养标准提高至600元/人月,城乡医疗救助人均标准提高到2180元/年。上半年共发放低保金3460.41万元、五保金1868.1万元,全市累计支出住院医疗救助资金550.3万元。今年已下拨冬春救助款203万元,发放防寒衣被7500件(张)、大米3400包等救灾救济物资到全市各镇(街道),救助困难群众12330人。二是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上半年,为全市22330位80周岁以上老人发放高龄津贴76.23万元;从年初开始,孤儿集中与分散供养标准分别提高到1340元/人月、820元/人月,上半年为886名孤儿发放基本生活费542万元,保障了他们的基本生活;认真做好第七届“广东扶贫济困日”捐款的接收管理工作,至6月底共接收捐款302万元。三是社会事务管理。上半年,全市共办理结婚登记4329对、离婚登记1061对,为群众补办结婚证957对、离婚证68对,婚姻登记合格率达100%;为2641名本市户籍城乡居民免除殡葬基本服务费377.66万元。救助流浪乞讨人员582人次,救助资金5.82万元。四是服务国防和军队建设。上半年,为全市7129个各类优抚对象发放抚恤和生活补助资金2312.86万元,春节慰问金22.6万元,解“三难”资金64.27万元,保障了优抚对象的基本生活;市复退军人服务管理中心接待老兵上千人次,认真回应了相关诉求;完成了去年冬接收的227名退伍军人的档案整理工作。五是社会组织、区划地名工作。全市现有注册登记的社会组织382个,其中社会团体86个、民办非企业单位180个,备案登记的社会组织116个,上半年新成立社会组织共12个。为确保本市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稳步有效推进,以合水镇为业务培训和工作落实试点,对其阶段性工作措施和成果将提交专家组进行论证,确定科学可行后在全市16个镇(街道)全面铺开,避免普查工作失误和资源浪费。

  在连续两年取得社会满意度测评先进单位的荣誉基础上,阳春市民政局将继续秉持为民服务保障理念,继续强化作风纪律养成,在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中不断进取,为实现阳春市在粤西地区的率先崛起而不遗余力、不懈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