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小区游泳池成了社会泳池?

19.08.2014  14:53
单靠业主游泳,游泳池管理费用入不敷出,无奈之下只好对外经营。

侨乐花园物管回应称:单靠业主游泳,游泳池管理费用入不敷出

  如今,越来越多的住宅小区都配套有游泳池,夏日炎炎,一家大小到小区游泳池游泳是一个不错的消暑方式。然而,家住侨乐花园的业主却发现,小区配套的游泳池竟然成了社会资源,近段时间,不但有游泳教练开班授课,且游泳者里面有不少人并不是小区的业主,而是外来人员。对此,该小区物管负责人表示,单靠业主游泳,游泳池管理费用入不敷出,无奈之下只好对外经营。

   外人来小区游泳池“蹭泳

  家住侨乐花园的张先生向本报“民生热线”反映,今年夏天,小区物管擅自将小区游泳池对外经营,且允许私人教练开班授课,社会人员可随意进入小区游泳,存安全隐患。

  近日晚,记者驾车来到侨乐花园看到,该小区是一个封闭小区,出入口安装了自动停车拦杆,需刷卡才能进入小区。然而,当记者告诉门口的保安是来该小区游泳时,保安没有多问,便让记者进入了小区。记者来到该小区的游泳池门口看到,竖着一个牌写着“大人10元/次,小孩8元/次”字样,记者交了10元钱后,就轻松进入了游泳池内部。

  记者留意到,游泳池里约有20名泳者在游泳或戏水。“公共游泳池人太多了,而且我就住在附近,来小区游泳很方便。”家住华侨新村一名女士告诉记者,上个月有人到该小区派发宣传单,称侨乐花园小区内开设游泳培训班,于是她就带小孩一起来游泳。在该小区开游泳培训班的一名教练告诉记者,由于游泳池的灯光较暗,为安全起见,小孩是上午来学游泳,晚上则是成人学游泳,培训班将于本月20日结束。

   人员混杂存安全隐患

  小区泳池变成社会泳池,不少业主对此很有意见。“游泳池本来就不大,由于外来人员来小区游泳,小区游泳池人满为患,难以游泳,只能泡在游泳池里。”张先生抱怨说,明明是小区的游泳池,却变成了对外开放的社会公共游泳池,且任何人都可自由进出小区,这是个十分大的安全隐患,业主为此多次劝阻物管但都没有效果。“什么人都可以进来,门禁系统还有什么意义?”一名带小孩来游泳的业主质疑道。

  “这样游泳池根本就没有起到服务业主的作用。”梁先生也认为,既然游泳池是小区内部的设施,就应当优先考虑小区业主的需要,而不能不顾业主意见强行对外开放小区泳池。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除了游泳池人员拥挤之外,外来人员仅需对保安称是过来游泳的便可以畅通无阻,使小区内治安环境变差也是业主反对的原因之一。

   对内经营入不敷出难以维持

  对此,记者近日走访了侨乐花园物管。“要保证人流量才能让游泳池正常运转。”该物管负责人告诉记者,该小区一二期共110多户,且二期部分住房仍在售,目前小区入住户数仅40多户。应部分业主要求,小区游泳池是6月份开始对业主开放,小区的游泳池收费标准为5元/次,由于该小区入住人数不多,游泳池每天仅有几个人游泳,高峰时才10多人,但游泳池的经营成本一点都不低,如水电费、消毒药费、吸尘费和人工等,一个月需要近万元的开销,如果只对内开放,几百元的收入根本不够经营成本,难以对业主开放。据了解,从7月10日开始,小区的游泳池收费标准也有所提高,大人为10元/次,小孩为8元/次,并可以让部分外来人员进入小区。

  “业主反映的培训班教练并不是物管聘请来办班的,且培训班将在本月20日结束。”该负责人解释说,由于适逢学生放暑假,有业主请体育老师来小区游泳池教自己和朋友的小孩游泳,在教小孩过程中,又有其他业主的小孩或亲朋戚友的小孩陆续加入学游泳的队伍。

  “人流量多了,有的业主对此表示理解,但也有业主不同意,遂向物管反映。”该负责人说,对于外来进入小区游泳的市民,保安会做好登记手续,且会控制到游泳池游泳的人数。此外,物管也通过电话、上门等方式向业主作出解释。

   业主可监管游泳池的收益

  对于物管将小区游泳池对外开放经营的做法,市物管协会负责人认为,游泳池作为小区公共配套设施之一,应首先以满足小区业主需求为前提,再在容量有剩余的前提下,可以按比例对外经营,如果游泳池本身容量已饱和,物管再对外经营是没道理的。物管对外经营所得盈利也应作为小区公用资金,为全体业主所有,物管要公开相关的收支情况。

  该负责人说,没有业委会的小区,物管对小区游泳池进行代管时,业主可参与商讨和监管盈利的使用。有业委会的小区,业委会可参与游泳池等公共设施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