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授予阳江市阳东区“广东省教育强区”称号的决定

23.07.2015  19:46

粤教督〔2015〕46号

 

阳江市阳东区人民政府:

由阳江市人民政府推荐,经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组织督导验收并公示, 阳东区达到“广东省教育强区”标准。根据省人民政府授权,决定授予阳江市阳东区“广东省教育强区”称号,并颁发牌匾。

希望阳江市阳东区根据省督导验收组的督导意见,继续加大教育投入,加快学校在建工程建设进度,改善办学条件;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完善城乡教师交流机制,加大校长、教师培训力度,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加快现代学校制度建设,认真落实依法治校;增强学校安全防范意识,提升学校管理水平;积极开展教育教学改革,推动学校特色发展,不断提高教育整体水平,为建设教育强省、实现教育现代化、打造南方教育高地作出新贡献。

 

 

                        广东省教育厅     

    2015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