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阻碍公职人员执行公务 六祖镇两村民被行政拘留

20.05.2016  22:50

  5月17日,云浮市新兴县六祖镇两名村民因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被新兴县公安局依法行政拘留7日。

  5月16日,按照法定征收土地程序,新兴县国土资源局联合六祖镇人民政府对位于新兴县六祖镇六祖大道旧朗南塘村路口东侧的土地进行征收填土时,约二十名南塘村村民前来工地“讨说法”,其中有十多人手持铁铲、锄头,到现场将设置好的施工安全带破坏,并进入施工区域阻挠施工。

  经现场工作人员进行法律法规及政策宣传,多次告知该土地已被依法征收并已按标准足额兑现了征地补偿款,但个别村民仍不听劝阻,强行进入施工区阻挠施工,在施工现场吵闹并推搡工作人员,致使征收填土工作无法继续进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二条第二款,民警当场将其中两名分别自称陈某海、陈某有的男子强制传唤到六祖派出所作进一步处理。

  经调查,陈某海、陈某有两人对其强行进入施工区域阻碍相关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违法行为的事实供认不讳,两人均已构成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违法行为。5月17日,新兴县公安局对陈某海、陈某有两人作出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决定。

  中共新兴县委宣传部

  2016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