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丰涉毒系列案”主犯蔡旋、林凯永等受审

02.12.2015  10:57


“陆丰涉毒系列案”主犯蔡旋、林凯永等受审

 

来源:南方法治报

 

 

 

备受关注的“陆丰涉毒系列案”有了新进展,昨日上午,被告人蔡秋弟、蔡旋涉嫌制造、贩卖毒品罪,被告人林凯永涉嫌制造毒品罪、非法持有毒品罪、行贿罪等,被告人林某娜、林某、黄某平涉嫌洗钱罪,被告人陈某真涉嫌窝藏、转移、隐瞒毒赃罪,在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接受审理。

 

■案情回顾

 

1疯狂制造冰毒牟利

 

据公诉机关指控,2009年间,被告人蔡秋弟伙同蔡旋、刘盛壮(另案处理)合伙制造毒品冰毒,蔡旋和蔡秋弟负责出资,刘盛壮负责提供制毒技术。被告人蔡秋弟、蔡旋先后三次出资约人民币12万元、18万元、36万元,分别制造出毒品冰毒约1千克、4千克、5千克,最后由刘盛壮及蔡秋弟先后以人民币21.5万元至23万元每千克不等的价格将上述冰毒贩卖,被告人蔡秋弟、蔡旋分别获利人民币75万元、41万元。

 

2011年春节前后,蔡秋弟与蔡招贵、蔡锐钦(均另案处理)共同出资800万元,购得100千克麻黄素,制造出冰毒60千克,全部贩卖牟利,蔡秋弟从中获利约480万元。

 

2012年间,蔡旋在陆丰市甲西镇西山村三片制毒窝点向范水贤(另案处理)购买麻黄素约50千克,伙同蔡妈旺等人(另案处理)在博社村一祖屋中利用该50千克麻黄素制造出冰毒10千克。同年10月,蔡旋将该10千克冰毒送至范水贤的制毒窝点抵换给范水贤作为购买50千克麻黄素的部分货款。2012年10月31日,汕尾市公安局在范水贤的制毒窝点缴获该10千克冰毒。

 

2013年,蔡旋在甲西镇博社村以2万多元每吨的价格向蔡明真、蔡世镇(均已判决)购买了麻黄草8吨。同年12月,公安机关在蔡旋位于博社村的老屋缴获了该8吨麻黄草。

 

据公诉机关统计,被告人蔡秋弟制造、贩卖毒品冰毒198千克,被告人蔡旋制造、贩卖毒品冰毒38010.1克,被告人林凯永制造冰毒218千克。

 

2 大肆贩卖制毒原料

 

记者了解到,被告人林凯永的犯罪行为以贩卖制毒原料麻黄素为主。公诉机关指控,2011年清明节后至2011年8月期间,被告人林凯永从王长有(已死亡)处购入制毒原料麻黄素,在明知被告人蔡旋及蔡东家等人使用麻黄素制造冰毒的情况下,仍贩卖75桶(每桶约25千克,下同)麻黄素给被告人蔡旋及蔡东家、蔡昭桂、蔡文生(均另案处理)等人。蔡东家伙同被告人蔡秋弟及蔡昭桂、蔡广创(另案处理)等人利用其中的部分麻黄素制造冰毒200千克用于贩卖牟利。

 

其中,2011年清明节后,林凯永在蔡东家位于陆丰市甲西镇博社村的家门口以每桶人民币195万元的价格,将20桶麻黄素贩卖给蔡东家,蔡东家将其中的6桶麻黄素交给被告人蔡秋弟及蔡昭桂、蔡广创制造出冰毒110千克。2011年6月,林凯永再次以每桶185万元的价格贩卖4桶麻黄素给蔡东家,后蔡东家指使蔡广创等人利用部分麻黄素制造出冰毒约90千克。此外,林凯永还以每桶190万元的价格贩卖了4桶麻黄素给蔡旋,蔡旋将其中3桶以每桶约200万元的价格转手,被告人蔡旋利用其中1桶麻黄素伙同蔡秋弟制造冰毒18千克用于贩卖牟利。

 

此外,2011年6月,林凯永还以每桶190万元的价格将10桶麻黄素贩卖给蔡昭桂;在蔡旋的介绍下,先后两次以每桶210万元的价格共贩卖37桶麻黄素给蔡文生、蔡文雄(另案处理)等人,并支付给蔡旋好处费60万元。

 

3 一掷千金肆意行贿

 

林凯永还涉嫌非法持有毒品罪、非法持有枪支罪及行贿罪。值得一提的是,2011年8月12日,蔡文生、蔡文雄分别开车将该部分麻黄素的余款人民币4670余万元运送到林凯永家中交付给林凯永父亲林雄(另案处理)时,被陆丰市公安局特别行动大队现场查获,林雄等人被予以刑事拘留。

 

为了使林雄获得取保候审,2011年8、9月间,林凯永交给吴俊强(另案处理)人民币540万元用于行贿。吴俊强将其中的141.6万元以现金或者物品形式先后送给时任陆丰市公安局局长陈宇铿、副局长石泽坚、特别行动队大队长陈建操、陆丰市看守所所长林佳裕及相关办案人员等。2012年9月9日,陆丰市公安局以林雄患有严重疾病为由,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2011年7、8月间,被告人林凯永在陆丰市从蔡文生处收到贩卖麻黄素的毒资现金人民币2520万元,驾车途经深圳市特检站新城分站时,被执勤的武警发现了车上携带的巨额现金和1公斤麻黄素。林凯永为避免被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当场将500万元人民币贿送给新城分站的武警,得以带走余下的2020万元毒资和麻黄素。

 

4 全家上阵转移毒赃

 

记者了解到,另外4名被告人均系被告人林凯永及蔡旋的亲属。其中,林某娜、林某为林凯永的妹妹,黄某平为林凯永女朋友,陈某真为蔡旋妻子。

 

林某娜、林某二人均涉嫌在明知林凯永涉嫌毒品犯罪的情况下,无视国家法律,为林凯永窝藏、转移毒品犯罪所得财物,以及在明知是毒品犯罪所得及其所产生收益的情况下,以提供资金账户、通过转账协助资金转移、投资、买卖等方法,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其中,2011年至2014年间,林某娜先后在其住处为林凯永保管巨额现金约2460万元,还帮助林凯永购买2处房产,同时提供自己银行账户为林凯永管理资金,以及通过开设酒庄、投资公司等方式协助林凯永转移、转换毒品犯罪所得及其收益。在林某娜被抓获后,林某还协助林凯永转移275万元现金。黄某平则使用林凯永的资金成立、运营车行,同时提供个人银行账户为林凯永管理资金,使用林凯永毒品犯罪所得及收益在惠州、深圳等地购买了5处房产及建造了一栋七层半楼房。

 

此外,记者了解到,林凯永之父林雄因行贿、包庇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7年,而林凯永堂妹林某敏则以洗钱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

 

陈某真在明知丈夫蔡旋涉嫌毒品犯罪的情况下,仍使用蔡旋的毒品犯罪所得及收益购买了陆丰的一处房产及一块4680平方米地块的土地使用权。

 

■庭审直击

 

林凯永当庭翻供:

 

“不知道博社村人买麻黄素用于制毒”

 

当日,在法庭调查环节,林凯永表情轻松,甚至面露笑容。对指控他非法持有毒品、非法持有枪支、行贿等罪名,他均予以承认,但当提到他对蔡旋等人用麻黄素制造冰毒的行为知情时,他当庭翻供,称“不知道博社村人买麻黄素用于制毒”,辩解称自己只是把麻黄素卖给蔡旋、蔡东家等人,让他们去转卖。公诉人质问他为何在接受公安机关侦查及录口供时均表示对此知情,他解释称自己录口供时“毒瘾犯了,头脑不清醒”。

 

但林凯永的“老朋友”蔡旋却出卖了他。法庭调查时,公诉人讯问蔡旋是如何认识林凯永时,蔡旋表示,2010年他因涉嫌制贩冰毒被警方抓获,在看守所里认识了因犯非法持有毒品罪被陆丰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的林凯永。公诉人讯问蔡旋:“林凯永是否知道卖麻黄素给蔡旋等人是用于制造冰毒?”蔡旋回答,他第一次见到林凯永,就告诉他“自己就是做冰毒的”,并介绍蔡东家、蔡昭桂等人给林凯永认识。

 

蔡旋的辩护人质疑他人证言称:

 

前后不一不应采信

 

在法庭质证阶段,蔡旋的辩护律师提出,范水贤作出的口供中,最开始并未提及在其家中搜出的毒品中有蔡旋提供的冰毒在内。后来的口供又指出在其家中搜出的16千克冰毒来自蔡旋,用于指证“蔡旋用冰毒抵换麻黄素的货款”。蔡旋的辩护律师认为,范水贤的口供前后不一,法庭不应予以采信。

 

对此,公诉机关表示,范水贤刚被公安机关抓获时,蔡东家动用其“关系网”威胁范水贤不要供出与蔡旋有关的犯罪事实,因此范水贤对蔡旋的犯罪事实有所隐瞒。后来蔡东家被抓获,范水贤才对蔡旋用冰毒抵换麻黄素的部分货款的犯罪事实如实供述,因此认为范水贤的口供可以采信。

 

黄某平当场翻供:

 

对林凯永通过毒品牟利一无所知

 

此外,林凯永的女朋友黄某平也当庭翻供,她表示自己在家里“没地位”,对于林凯永拿回来的钱,不敢问他是从哪来的,所以对林凯永通过毒品牟利的事情一无所知。在法庭质证阶段,公诉人质问黄某平为何其名下的车行现金流水累积达3000多万元,黄某平表示,她的车行和林凯永控制的酒庄“经常一笔钱转来转去”,导致流水累积得很高,其实并没有那么多钱。

 

庭审过程中,公诉机关还提到一些令人震惊的事实,如蔡旋和蔡秋弟等人曾在蔡秋弟的祖屋内多次制毒;公安机关取证时,在其祖屋的墙壁、地上、门窗上均检出冰毒成分等。

 

庭审从上午10时一直持续到晚上9时30分。由于案情重大,法庭决定将在充分合议后,择日宣判。

 

 

 

 

(本报记者 李喆 陈健鹏 通讯员 刘鹏 赵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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