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丰男12万买替身火葬90岁老父 其父真身偷偷土葬
15.08.2015 11:39
本文来源: 新浪广东
信息时报讯(记者 何小敏)受土葬习俗影响,一些逝者家属为规避火葬政策,通过购买尸体掉包,试图让先人“逃过一劫”。这种骇人听闻的事件发生在多地。近日,汕尾陆丰和茂名电白两地法院先后对几宗盗窃尸体案作出判决。
2014年1月,陆丰一个村民家年届90岁的老父亲去世。受当地习俗影响,逝者儿子跟朋友聊天时提出,能否花点钱,让老父亲的尸体不要火化,朋友表示可以找关系看看,随后找到了当驾驶员的林某。
林某提出给12万元包办。他找一名法师帮忙找可用于火化的“替身”,听法师说,用来掉包的是一名五保户的尸体,要求火化后将骨灰归还就好了。林某称,除去给法师的8.5万元以及火化、棺木、雇请其他车辆等费用,自己还能赚几千元。
1月9日是出殡日,逝者儿子跟着“替身”去了殡仪馆,其父亲则被运到山上偷偷埋葬。可当“替身”被运到殡仪馆准备火化时,被陆丰市民政局殡葬管理监察队查获,就此案发。近日,陆丰市法院一审以盗窃尸体罪判处林某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
事实上,此前陆丰地区就有人因盗窃尸体获刑,但这仍未能改变一些村民对“尽孝”的认识。
不仅陆丰,茂名市电白区也有类似事件发生。据法院查明,曾某明曾在电白区某镇一带从事仵工(负责抬运或埋葬尸体),2014年8月22日下午,曾某明受雇在电白区某村对死者林某进行土葬。次日凌晨,曾某明以出卖尸体为目的,驾驶摩托车窜到墓地将林某的尸体盗走。近日,茂名电白区法院一审以盗窃尸体罪判处曾某明有期徒刑1年6个月。
据了解,我国《刑法》规定,盗窃、侮辱尸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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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8.2015 1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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