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河质监发挥职能服务“青梅”特色产业发展

20.04.2016  15:41

  陆河县是“中国青梅之乡”,现有青梅种植面积10万多亩,年产量2万多吨。为发挥陆河青梅这一传统资源优势,陆河县质监部门积极发挥标准化引领作用,促进“青梅”特色产业的发展。

   一是建立陆河青梅国家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推广标准化生产技术,促进“青梅”标准化种植。 先后组织制订了《青竹梅综合标准》、《青竹梅育苗技术规程》、《青竹梅栽培技术规程》、《青竹梅质量等级标准》等陆河县地方标准,《陆河青梅》广东省地方标准,使青梅的种植、管理、采摘有了组织生产和进行监督的依据,促进青梅标准化、规范化、规模化种植。

   二是开展旅游服务先进标准体系试点项目建设,实施各级旅游标准,打造“青梅”悠闲旅游品牌。 通过标准化种植,陆河青梅种植穿点成线,连线成片,花开遍野,吸引周边众多游人到此观光。为推动“青梅”悠闲旅游服务业的发展,陆河质监主动作为,推动陆河县共光梅园获批2015年现代服务业先进标准体系试点项目,积极贯彻实施各级旅游标准,使“青梅”悠闲旅游经营、管理向标准化、规范化的方向发展,最终达到完善旅游服务设施,提高旅游服务质量,打造具有吸引力、竞争力强的梅花生态旅游线路,实现“产区变景区、田园变公园、产品变礼品”的目标。

   三是努力争取扩大“陆河青梅”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使用范围,促进“青梅”加工产业的发展。 为创建“陆河青梅”品牌,陆河质监大力推动“陆河青梅”成功获批“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提升了“陆河青梅”知名度。但由于广东省地方标准《陆河青梅》只有对青梅果作出规定要求,没有把青梅加工品列入标准,导致了陆河青梅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只能用于青梅鲜果。陆河青梅只有30%以鲜果销售,大部分是以深加工产品进行销售,陆河青梅加工企业无法申请到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其产品包装物上不能标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图案,限制了陆河青梅国家地理标志产品称号作用的发挥。为此,陆河质监高度重视,积极与上级部门协调沟通,争取对《陆河青梅》省地方标准进行修改,将陆河青梅深加工产品纳入该标准,使陆河青梅加工企业能顺利申请使用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发挥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提高特色农产品附加值的作用,进而促进青梅加工产业的发展。

  (汕尾市质监局 唐海川、叶素柳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