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建华参加广东代表团审议

15.03.2016  12:56

建议重视解决广州等特大城市的政法编制问题

14日,全国人大代表、广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建华参加广东代表团审议“两高”报告时认为,从过去一年的司法实践看,法检两院工作服务大局水平明显提升,司法工作成效得到社会认可。高法去年在清理积案、解决执行难问题等方面下了功夫,提出“把方便带给群众,把困难留给法院”,推广安徽“合肥经验”,加快诉讼服务中心建设,着力解决立案难问题,并提出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这些都受到群众欢迎。高检报告提出平等保护企业产权和合法权益,引起企业界代表的广泛共鸣。陈建华提出三点建议。

一是建议对铁路运输法院集中管辖行政诉讼案件给予更加明确的法定授权。广州法院门类齐全,既有常规的两级人民法院,又有铁路运输法院、知识产权法院、海事法院,在地方来说,除了最高法院巡回法庭,其他法院类型基本都有了。现在广州铁路运输法院集中管辖行政诉讼案件和非诉行政案件,应该是通过指定管辖的方式。但随着案件数量越来越多,这一做法还是需要获得法定授权。广州铁路运输法院管辖范围和受理案件有了调整,对其进行检察监督的单位也需要进一步明确。

二是重视解决广州等特大城市的政法编制问题。近年来,广州给法检两院配备了一定数量的编外辅助人员,经费由地方负责,缓解了工作力量不足的问题。但因编制制约,这些辅助人员中,高素质人才不少,但因成长空间有限,两院很难留住人才。随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展开,政法编制紧缺的现状与依法治国战略的实施要求不相适应。以广州为例,公检法的编制状况滞后于现实工作需要。广州常住人口超过1600万,公安编制为每万人警力配备比例仅为15左右,这是比较低的水平;法院、检察院案多人少,矛盾突出,人均办案量也远超全省、全国平均水平,可谓是不堪重负,一线干警经常加班加点,影响身体健康和家庭生活。建设法治国家需要解决政法队伍的编制问题。强烈呼吁,增加广州等特大城市的政法专项编制。

三是建议发挥广州海事审判在我国建设国际海事司法中心中的特殊优势和作用。最高法院工作报告提出,“加强海事司法审判工作,建设国际海事司法中心”。广州作为千年商都,是我国重要的通商口岸,也是唯一一个2000多年来都没有对外关闭的口岸,广州现在正在打造国际航运中心,广州有条件成为我国建设国际海事司法中心的重点地区,广州海事审判工作有能力为国家建设这样一个中心作出独特贡献。陈建华说,一是珠江三角洲湾区广州、香港、深圳三大世界级港口在我国对外交往和航运上的地位重要。二是我国有巨大影响的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广交会会址在广州。广州南沙这一区位很适合建设国际海事司法中心。广州有条件并希望成为国家建设国际海事司法中心的重点地区。

(编辑:曾蔚;审发:陈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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