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政高任住建部长 辽宁棚改模式或推全国

28.06.2014  08:54

  陈政高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昨天在人民大会堂闭幕。会议经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军事设施保护法的决定;决定免去姜伟新的住房和城乡建 设部部长职务,任命陈政高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授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在部分地区开展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 点工作的决定。

  京华时报(微博)讯 昨天,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表决通过:免去姜伟新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职务,任命陈政高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这也是去年新一届政府成立以来,首个调整部长的国务院组成部门。

  与李克强总理有工作交集

  1952年3月出生的陈政高,是辽宁省海城市人,从出生到学习直至工作,主要经历都在辽宁。

  在现任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任辽宁省委书记时,陈政高曾任沈阳市委副书记、市长等职。陈政高任辽宁省长之后,在全省推行大规模棚户区改造,引发关注。

  陈政高履新住建部,业界称可能与李克强总理对全国棚户区改造寄予厚望有关。

   今年6月18日,李克强总理向英国智库演讲时,动情地讲述了棚户区的生活。他说,“中国还有1亿人在城市的棚户区里生活,各位可能去过中国,但是我敢说 你们中很少人去过中国的棚户区。我多次去过那里,不遮雨、不挡风、不抗冻,甚至人们到了寒冬时候要穿上棉衣、戴上棉帽,加上几层棉被才能入睡。

  陈政高此次履新住建部,业界还有一个猜测,称楼市调控需要一个“懂地方政府”的人。陈政高长期在辽宁省基层工作,当过县里的办事员、当过学院里的宣传员,也当过副县长,以及后来的大连市副市长、沈阳市市长和辽宁省省长,基层经验丰富。

  楼市调控近几年经

  历了多次中央与地方政府的博弈,而陈政高的基层工作经验让他知道地方政府的想法,知道楼市调控如何对症下药。

  辽宁棚改模式或全国推广

  陈政高的履新,可能让棚户区改造的辽宁模式向全国推广。

   公开报道显示,在担任辽宁省省长之前,陈政高曾长期担任沈阳市市长、市委书记的职务。其任职沈阳的7年时间,是沈阳市大力开展棚户区改造的“高潮期”。 自 2008年1月,陈政高开始担任辽宁省委副书记、省长。而在其任职辽宁省省长之后,其在全省范围内也推行了大规模的棚户区改造工作。

  根据《光明日报》2012年报道,通过大规模的棚户区改造,该省211万棚户区居民改善了住房条件,实施改造前棚户区户均39平方米增加到棚改后的57平方米;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足10平方米,增加到人均20平方米左右。

  在昨天任住建部部长之前,陈政高已先任住建部党组书记。自5月27日起,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里,其密集调研安徽、贵州、四川、湖南四个省份,其中保障房建设成为调研重点。这四个省份多是保障房建设大省,任务较重。

  另有报道称,陈政高赴任党组书记后,除了到地方调研,还专门去了住建部下属的住建部政策研究中心,要求其加强保障房和棚改方面的政策研究和储备,还曾召集《中国建设报》相关人员座谈,提出要多关注、报道地方保障房存在的问题。

  陈政高简历

  1952年3月生,汉族,辽宁海城人,中共党员,研究生。

  1982年2月至1983年5月任共青团大连市委常委、学校部部长;

  1983年5月至1985年2月任共青团大连市委副书记;

  1985年2月至1988年12月任长海县副县长;

  1988年12月至1990年3月任大连西岗区委常委,副区长(主持工作);

  1990年3月至1993年2月任大连西岗区委副书记,区长;

  1993年2月至1995年6月任大连市副市长;

  1995年6月至1997年11月任大连市委常委,副市长;

  1997年11月至1998年1月任辽宁省省长助理、党组成员;

  1998年1月任辽宁省副省长、党组成员;

  1999年任辽宁省副省长、党组成员、兼辽宁省委企业工委书记;

  2000年2月任辽宁省副省长、党组成员,2000年12月任辽宁省副省长、党组成员、沈阳市委副书记;

  2001年2月任沈阳市委副书记、市长兼辽宁省副省长;

  2003年1月任沈阳市委副书记,市长;

  2005年12月任沈阳市委书记;

  2007年12月任辽宁省副省长、代省长;

  2008年1月,辽宁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陈政高为省长;

  2014年6月,任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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