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政协原副主席陈柏槐被判17年

18.04.2015  13:32

  据新华社福州4月17日电 17日,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湖北省政协原副主席陈柏槐滥用职权、受贿一案,认定被告人陈柏槐犯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30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7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30万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4年至2008年,被告人陈柏槐在担任湖北省农业厅党组书记、厅长期间,违反国有资产和土地管理有关规定,擅自决定将下属单位湖北省畜禽育种中心国家划拨的畜牧科研用地非法转让用于经营性开发,并弄虚作假帮助受让方竞得土地使用权,给国家造成经济损失人民币6.1亿余元。

  根据法院查明的事实,2003年11月至2013年8、9月间,陈柏槐利用担任湖北省农业厅党组书记、厅长、湖北省政协副主席等职务上的便利,为武汉佳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深圳泰然公司等单位和个人在土地转让、项目开发、企业经营、工程招标等方面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其亲属多次非法收受上述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83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