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栋副主任到潮州市供销社开展专项工作调研
11月6日,省副主任陈栋和合作指导处相关人员到潮州调研,重点对我市供销社系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中发〔2015〕11号)文件精神的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指导试点单位开展综合改革工作,及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加快推进我市供销合作事业的发展。市社及县(区)供销社领导和有关人员陪同调研。
陈栋副主任一行首先来到潮州市供销联社召开座谈会,会上,潮州市供销联社党组书记、主任刘耘向陈栋副主任一行汇报了我市供销社系统贯彻落实中发〔2015〕11号文件情况、存在问题,同时对下一步如何结合实际抓好文件的贯彻落实谈了具体意见和建议。潮安区社主任刘秋耀重点汇报了区社自成为我省系统第二批综合改革试点单位以来,全面组织实施好综合改革试点工作,以及取得的明显进展和存在的困难等相关情况。饶平县、枫溪区社先后也做了有关的情况汇报。
在听取汇报后,陈栋副主任对潮州市供销社系统贯彻落实中发〔2015〕11号文件精神的情况和结合实际推进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并取得实效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对下一步如何更好地动我市供销社系统的综合改革发展提出工作要求:一是要继续贯彻落实中发〔2015〕11号文件精神,不断增强系统上下干部职工深化供销社改革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二是要合理整合利用资源,进一步强化内部管理;三是要理顺现有的机制体制,保护好供销社特有的“集体经济所有制组织”,提高各级供销社和广大干部职工参与和推进改革的主动性、自觉性和积极性;四是要推动试点单位潮安区供销社的各项综改工作,力争在拓展业务、整合资源等方面做出亮点;五是要用好“供销社”这块招牌,充分利用“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努力构建村级终端经营服务网络,扎扎实实开展各项为农工作。
随后,调研组在有关人员的陪同下实地考察了潮州威龙燃气有限公司,潮安区翔丰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和潮安功效企业总公司农副产品庄陇配送中心,进一步了解有关生产经营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