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水扁保外就医再度获延3个月

02.05.2015  01:29

  中新社台北5月1日电 (记者 陈小愿 刘舒凌)台湾当局前领导人陈水扁获保外就医期限即将届满,台当局“矫正署”1日表示,核准陈水扁再延长保外就医3个月。

  陈水扁因涉及龙潭购地收贿、陈敏薰买官等弊案遭判刑定谳,合并应执行刑期20年,已入狱服刑逾6年。今年1月5日,“矫正署”核准陈水扁保外就医1个月;2月4日期限届满前,“矫正署”将保外就医期限延长3个月,至5月4日。

  4月,台中监狱再次派人访视陈水扁,并完成评估报告送交“矫正署”。“矫正署”综合访视结果、高雄长庚纪念医院诊断证明书、病情评估表、医疗计划书等,认定陈水扁病况未明显改善,仍符合“监狱行刑法”规定的“在监不能为适当医治”,因此核准他展延保外医治3个月,期限至今年8月4日。

  另据媒体援引台“最高法院检察署”特别侦查组消息,瑞士最高法院已裁定,有关陈水扁家族因“二次金改”弊案汇至瑞士的不法所得,其中台湾已判决确定部分合计674.684万美元(折合新台币约2亿元)应返还台湾。(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