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已知被关最久冤狱犯"陈满23年后宣告无罪
陈满案宣判前的美兰监狱门口
2016年2月1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对陈满故意杀人、放火再审案公开宣判,撤销原审裁判,宣告陈满无罪。
浙江高院认为,原裁判认定原审被告人陈满杀死被害人钟作宽并放火焚尸灭迹的 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依法应予改判 。
由于陈满的父母均已年逾8旬,因此未能来海南见证儿子平反。当天只有陈满的哥嫂陈忆夫妇到庭旁听。
帮助陈满申诉的律师王万琼告诉记者,陈满是国内已知的服刑时间最长的蒙冤者,1992年12月底被抓至今,已失去自由23年。
“杀人放火”
1992年12月25日晚,海口市上坡下村发生一起杀人焚尸案。随后,租住在被害人钟作宽家的四川男子陈满被锁定为嫌犯。两天后,陈满被海口警方抓获,自此失去自由。
1994年3月23日,该案在海口中院开庭一审,陈满向法庭陈述公安机关对其刑讯逼供,律师曹铮为其作无罪辩护。同年11月9日,海口中院以故意杀人罪、放火罪数罪并罚判处陈满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一审宣判后,海口市检察院抗诉,认为应判处陈满死刑。
曾帮助陈满申诉的北京一研究所退休职工程丽蓉撰文指出,一审宣判后,陈满本想上诉,但不懂法律,又无法见到自己的律师,因此错过了提起上诉的期限。
曹铮律师介绍,陈满案一审宣判一个月之后,他才得知判决结果。其间,法院未以任何形式告知他。幸好,海口市检察院抗诉,才推进该案走进二审程序。
1999年4月15日,海南高院作出终审裁定,维持原判。裁定书称,“抗诉机关的抗诉理由并无不当,但考虑到本案的具体情况,对原审被告人陈满可不立即执行死刑。”
陈满及其家人不断申诉。2001年11月8日,海南高院驳回陈家人的申诉。2013年4月9日,海南省检察院审查后认为陈满案不符合立案复查条件。
陈满及其家人经年不息的申诉,得到了多方帮助,全国人大代表陈达芬曾向最高法、最高检多次反映该案。此外,多家媒体也关注报道了此案。
“百分之百不是冤案”
2014年7月,澎湃 新闻 记者走访四川、海南等地,查阅陈满案大量卷宗材料,发现该案存在作案时间、作案动机、重要物证、刑讯逼供等五大悬疑。
作为陈满的申诉代理人之一,清华大学法学教授易延友仔细梳理所有案卷后得出结论: 陈满不可能有作案时间。陈满的一、二审辩护人曹铮称陈满的口供至少有18处矛盾。
此前在接受澎湃新闻采访时, 陈满案的一审审判长涂国华承认,公安机关没有保管好“个别物证”。但他同时表示,“从我的角度来说,这个案子没有任何错误,百分之百不是冤案。”
2015年2月10日, 最高检以海南高院裁定书“认定事实错误,导致使用法律错误”为由,向最高法提出抗诉。
最高检认为,原审判决、裁定认定陈满故意杀人、放火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认定陈满具有作案时间与在案证据证明的事实不符,原审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在案证据之间存在矛盾,作为定罪主要证据的陈满的有罪供述的合法性和真实性存在疑问,且有罪供述的某些情节得不到其他证据的印证,原审裁判据此认定的事实不具有唯一性和排他性。
2015年2月28日,最高法立案并组成合议庭审理该案。经审查,认为海南高院刑事裁定书认定陈满犯故意杀人罪、放火罪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2015年4月27日,最高法指令浙江高院异地再审。8个月后,陈满案再审开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