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豪任云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代理省长(图/简历)

17.10.2014  13:32

陈豪

  中新网10月17日电 据云南广播电视台新闻中心官方微博消息,2014年10月17日,云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举行第十三次会议,会议通过决定任命陈豪为云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并决定其为代理省长。

  此前,中央决定:李纪恒任云南省委书记;秦光荣不再担任云南省委书记、常委、委员职务,另有任用。陈豪任云南省委委员、常委、副书记。

   陈豪简历:

  陈 豪,男,汉族,1954年2月生,江苏海门人,1976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7年4月参加工作,在职大专学历,工商管理硕士学位,经济师。

  1973年至1977年江苏海门县临江公社其祥初中、中心校代课教师。

  1977年至1978年江苏海门县临江公社广播站新闻干事。

  1978年至1979年江苏海门县临江公社工业办公室政工员。

  1979年至1983年上海市静安区果品公司职工,团总支副书记、书记。

  1983年至1985年上海市静安区委组织部干部、副科长、科长(1980年2月至1984年1月上海市静安区业余大学汉语言文学专业学习)。

  1985年至1990年上海市静安区委组织部副部长。

  1990年至1992年上海市静安区委组织部副部长、区人事局长、党组书记(1989年5月至1991年6月华东师范大学世界经济专业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学习。

  1991年9月至1992年9月挂职任上海市静安区工业工作党委书记)。

  1992年至1993年上海市静安区委组织部部长兼区人事局长。

  1993年至1995年上海市静安区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1995年至1996年上海市静安区委副书记、组织部部长。

  1996年至1997年上海市静安区委副书记。

  1997年至1998年上海市委副秘书长。

  1998年至1999年上海市委副秘书长、市级机关工作党委书记。

  1999年至2003年上海市委副秘书长、市委办公厅主任、市级机关工作党委书记(其间:2001年3月至2003年3月中欧国际工商学院工商管理专业(MBA)学习,获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2003年至2008年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总工会主席(其间:2006年3月至7月中央党校省部级干部进修班学习)。

  2008年至2010年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市总工会主席。

  2010年至2011年全国总工会党组副书记,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市总工会主席。

  2011年至2013年全国总工会副主席、书记处书记、党组副书记、机关党委书记。

  2013年2月至2013年11月全国总工会党组书记、副主席、书记处第一书记、机关党委书记。

  2013年11月全国总工会党组书记、副主席、书记处第一书记。

  2014年10月任云南省委委员、常委、副书记。

  中共十八大代表,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