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杠杆促转型 债转股“再战江湖”
新华社上海4月6日专电 题:降杠杆促转型 债转股“再战江湖”
新华社记者潘清
曾经帮助众多企业“脱困”的债转股重回中国经济舞台,除了缓解商业银行资本压力之外,还承担着助力企业去杠杆、加快转型升级的历史重任。
近期出现的诸多迹象表明,债转股已“呼之欲出”。3月24日,在香港上市的华荣能源(前身为熔盛重工)举行股东特别大会,以高票通过了向债权银行或其旗下实体发行新股份的决议。
时隔多年之后“重出江湖”的债转股,肩负着怎样的使命?身处经济转型的大背景下,新一轮债转股又该怎样稳妥推进?
所谓债转股,即国家组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收购银行不良资产,将原来银行与企业间的债权债务关系转变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与企业间的持股与被持股关系,原本的还本付息也转变为按股分红。
在新中国经济发展史上,债转股并不是一个新名词。上个世纪90年代末,为应对困扰企业的“三角债”问题,我国曾启动债转股。根据机构统计,当时参与企业达到580家,涉及金额4050亿元,占不良资产处置规模的约三成。
根据机构测算,截至2015年末全社会杠杆率为260.8%,实体经济杠杆率为239.8%。国泰君安证券研究所的观点认为,从国际比较来看,中国实体经济的杠杆率处于中游水平,但非金融企业的杠杆率是主要经济体中最高的,这反映了中国目前产能过剩的严重程度和供给侧改革的迫切性。
渐行渐近的债转股,在A股市场率先获得积极响应。4月5日沪深股市放量上攻。
在前海开源基金执行总经理杨德龙看来,允许企业不良贷款转股“对银行和企业都是利好”。“让一部分有发展前景但暂时遇到困难的企业渡过难关,一方面可减轻高负债企业的财务压力,避免破产风险,一方面可降低银行不良贷款率,改善银行资产状况。”杨德龙说。
在判断“方案实施可能快于预期”的同时,一些业内人士表示,作为与产业经济和金融市场均有密切关系的重大政策,债转股应在完成顶层制度设计的前提下稳妥推进。
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李晓鹏撰文指出,重启债转股不仅要优化创新政策目标,还应优化选择转股对象,同时在实施主体,资金来源和实施方式方面实现优化创新。
此外,在税收、法律、监管等方面应提供相应的配套政策支持,包括适当给予税收优惠,酌情突破商业银行综合化经营限制,通过强化资本约束等手段倒逼银行参与债转股积极性,对于债转股非上市企业提供IPO或三板市场挂牌上市便利,拓宽转股基金退出渠道等。一些机构则呼吁,在债转股实施过程中应注重防范相应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