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降雨致平远9镇受灾 直接经济损失已逾1.3亿

23.07.2015  11:19
7月21日至22日,我市中部和北部平远、蕉岭、梅县、兴宁、梅江区局部地区出现暴雨到大暴雨、局部特大暴雨的降雨过程。截至记者发稿时,强降雨造成平远县9个镇遭受洪涝灾害,直接经济损失13193.1万元。未接到人员伤亡报告。


平远县东石镇麻塘村一处桥梁被冲毁。(林翔 摄)

  梅州网讯  (记者张柯  特约记者朱双玲  赖强)7月21日至22日,我市中部和北部平远、蕉岭、梅县、兴宁、梅江区局部地区出现暴雨到大暴雨、局部特大暴雨的降雨过程。截至记者发稿时,强降雨造成平远县9个镇遭受洪涝灾害,直接经济损失13193.1万元。未接到人员伤亡报告。

  据了解,此轮降雨时段主要在22日0时至3时。截至22日8时,24小时内最大降雨站点平远县泗水镇达223毫米。据市县三防部门统计,该县有9个镇不同程度受灾,其中泗水、上举两镇灾情较为严重。全县受灾人口17240人,临时转移1798人,农作物受淹11596亩,受浸水塘千余亩,2643间房屋受浸或倒塌,损坏河堤、护岸31处近2万多米,损毁圳道6780多米,68座陂头及电站受损,30座桥梁被冲毁,180处道路塌方、滑坡,损坏镇村道路约3650米。灾害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3193.1万元,其中水利损失5642万元。

  灾情发生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市委书记黄强、市长谭君铁均作出指示,要求市有关部门和平远县迅速做好抢险救灾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市三防指挥部总指挥、市委常委黄伟闻第一时间率队赶赴灾区指挥抢险救灾。黄伟闻要求,要尽快疏通、修复损毁的道路、通信、水利等基础设施,确保救灾人员和受灾群众的出行;要积极为受灾群众排忧解难,妥善安置困难群众和受灾群众;要加大对山塘水库等的巡查,加强对地质灾害点、塌方公路等的预警,转移依山建房户,防范次生灾害和新一轮降水灾害;要认真做好核灾统灾和受灾地区消杀消毒工作,引导群众积极参与灾后复产重建,尽量减少损失。

  记者了解到,目前我市气象灾害(暴雨)Ⅳ级应急响应已结束。平远县委县政府正积极组织干部群众抢修受损水利、交通、供电、通信等设施,安置受灾人员,组织群众生产自救,最大限度降低灾害损失,尽快恢复灾区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市气象台预计,受高空槽和西南季风共同影响,24到25日我市又将有一次大到暴雨的降水过程,各地需防御强降水及其引发的城乡积涝、局地山洪、山体滑坡等灾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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