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降雨致韶关、河源、梅州、清远等地受灾

21.03.2016  17:44

  3月19日至21日早晨,我省粤北市县出现了暴雨到大暴雨,其余大部分市县出现了大雨到暴雨局部大暴雨,部分市县出现了6级~8级的雷雨大风和冰雹,致使部分地区遭受灾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遭受损失。截至21日11时,强降雨造成韶关、河源、梅州、清远4市、8个县(市、区)、29个乡镇(街道)受灾,受灾人口9367人,因山体滑坡致建筑物倒塌死亡4人(梅县区1人,和平县3人),紧急转移安置104人,倒塌房屋29间,农作物受灾面积613.28公顷,直接经济损失1051.9万元。

  针对灾情,依照《广东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省民政厅决定于21日11时紧急启动救灾应急四级响应,并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各地全力做好灾害救助工作。灾情发生后,灾区民政部门加强领导,迅速行动,积极应对,第一时间派出工作组赶赴一线,组织开展灾害救助各项工作,采取集中安置和投亲靠友分散安置相结合的方式,妥善安置受灾群众,及时发放救灾物资,做好因灾遇难人员家属抚慰工作,确保了受灾群众基本生活。目前,灾区各项救灾工作正有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