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质检院入选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司法鉴定机构名录

25.07.2016  15:11

  日前,经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核准公示,广东质检院顺利入选陕西高级法院司法鉴定机构名录。

  广东质检院自开展产品质量鉴定工作以来,不断完善工作机制,改进鉴定方法,鉴定能力和水平大幅提升,业务范围快速扩大。目前,该院的产品质量鉴定业务遍布全国十多个省份,并先后在广东省高级法院、海南省高级法院、陕西省高级法院注册备案,并被新疆高级法院列入产品质量鉴定行政授权机构。同时,该院还被广东省纪委列为涉案物品质量鉴定的唯一指定单位。

              (广东质检院 张志滨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