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

21.08.2015  18:26

粤教高办函〔2015〕42号

 

各高职院校:

根据《关于做好2015年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15〕100号)精神,现就我省高职院校2015年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状态数据是高职院校全面掌握学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明确学校发展定位,加强内涵建设,进行过程管理,建立人才培养质量保证体系的重要依据,也是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宏观管理和过程监控的重要途径和手段。各高职院校要高度重视数据的采集、使用和管理,安排专门人员,积极主动做好业务培训、数据采集等相关工作,确保数据准确及时上报。

二、各高职院校要采取有效方式和手段,保证数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有关数据将作为今后高职教育项目申报、评审的重要依据之一,一旦发现存在数据造假行为,将取消项目申报、评审资格。

三、2015年网络版平台可在中国高职高专网(http://www.tech.net.cn/)的“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与管理平台”专栏和职业教育评估网(http://www.zgzjpg.cn/)的“下载中心”下载。

四、状态数据采集工作截止时间为2015年10月31日,各高职院校须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版直接将平台数据上传到教育部云空间。

              省教育厅高教处联系人:齐攀,电话:(020)37627703。

 

附件: 关于做好2015年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

 

 

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5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