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 2017 -2018年度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增设赛项网上报名工作的通知
粤教职办函〔2018〕11号
各地级以上市教育局,高职院校,有关本科院校,省属中职学校:
为加强赛务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现就2017-2018年度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增设赛项网上报名工作通知如下:
一、 赛项及承办校产生
根据《关于公布2018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拟设赛项的通知》(赛指委函〔2017〕34号)精神,结合我省2017-2018年度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已举办赛项和我省实际确定增设赛项15个。经学校自主申报、组织专家现场考察、集中评议、公示等环节产生14所承办学校(具体详见附件)。
二、 承办校前期工作
各承办学校需在 3月8日 前在广东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信息管理平台(网址为:http://202.96.183.250:8128/jnds/,以下简称“大赛平台”)发布赛项工作方案、竞赛规程、竞赛通知和竞赛指南(文件格式参见“承办校工作指引”,可在大赛平台上下载),并在比赛前一周公布比赛样题或试题库。
三、 时间安排
(一) 网上报名时间:2018年3月9日-3月12日
(二) 比赛时间:2018年3月31日前。各赛项具体比赛时间以各赛项竞赛通知为准。
四、 报名条件
(一) 参赛选手须符合粤教职函〔2017〕169 号文件相关要求。中职组参赛选手须为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在籍学生;高职组参赛选手须为高等学校全日制在籍高职高专类学生。本科院校中高职类全日制在籍学生可报名参加高职组比赛。五年制高职学生报名参赛的,一至三年级(含三年级)学生参加中职组比赛,四、五年级学生参加高职组比赛。中职组参赛选手年龄须不超过21周岁(即1997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下;高职组参赛选手年龄须不超过25周岁(即1993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二) 团体赛不得跨校组队,同一学校相同项目报名参赛队不超过2支;个人赛同一学校相同项目报名人数不超过3人(高职组不受此限制)。指导教师须为本校专兼职教师,团体赛每队安排指导教师不超过2名,个人赛每名选手的指导教师不超过1名。
(三) 凡在往届全国技能大赛中获一等奖的学生,不得再参加同一项目同一组别的比赛。
五、 报名流程
各地级以上市教育局,高职院校、有关本科院校,省属中职专指委严格按照大赛规章制度与参赛分配名额确定参赛人员名单,安排专人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信息填报工作,逾期不候。
填报单位做好参赛人员资格核查,确保报名信息准确、可靠,凡经省教育厅审查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将取消其参赛资格,产生的空缺名额不得补报。
六、 相关要求
(一) 报名结束后,如参赛选手因身体等特殊原因无法正常参赛需更换人员的,由地级以上市教育局(中职组)或院校(高职组)向大赛组委会提交书面申请并加盖公章,同时附上佐证材料,经大赛组委会审核批准后统一办理。
(二) 参赛院校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保证大赛期间选手、指导教师和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须为选手购买大赛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七、 联系方式
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网络中心(技术支持)联系人:黄有福,电话:020-34832696。
广东省高等职业教育技能竞赛工作指导委员会(高职组)联系人:王明刚,电话:0757-22329946,邮箱:[email protected]。
广东省教育厅职业教育与终身教育处联系人:罗强,电话:020-37626286,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2017-2018年度广东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增设赛项信息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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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8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