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高院副院长陈华杰要求按时清理四类执行案件

09.07.2014  18:49

  广东新闻网广州7月9日电 (索有为 林劲标)刚刚召开的全国法院“转变执行作风规范执行行为”专项活动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上,广东高院常务副院长陈华杰表示,广东法院将重点清理四类执行案件,包括未结的涉民生执行案;重复访、越级访和上级督办的信访案;清理涉及银行业的借贷纠纷案;清理立案时间超过一年以上的有财产可供执行的其他未结案件等。

  陈华杰介绍,当前执行难问题还没有从根本上得以解决,执行工作依然面临内外因素的困扰,“外部因素是社会信用体系、社会财产登记体系和社会协助执行体系的缺乏,而内部因素则表现在一些执行人员责任心不强、主动性不足以及执行人员的职业风险与保险不匹配等。

  “要调动执行人员的积极性,就必须赋予执行法官和执行员相应、匹配的权、责。”陈华杰建议要合理配置执行员,优化执行员的执行实施权与审判权、执行裁决权之间关系,完善立案、审判、执行间的协调机制。

  陈华杰表示,广东全省法院执行法官要放下包袱,敢于碰硬、敢于担当,加大执行力度,打击规避执行行为,按时清理完上述四类案件。(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