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明年起随意丢弃大件家具者最高罚200元

01.10.2015  12:16

  南都讯记者霍瑶 从明年起,随处倾倒、焚烧垃圾将面临罚款,最高可罚200元。而废弃的家具则需要“预约环境卫生作业单位或者再生资源回收站处理”,不可随意乱扔。

  日 前,省人大常委会通过《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2016年1月1日起该条例将正式施行。根据《条例》,城乡生活垃圾应当分 类,并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或者收集容器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倾倒、抛洒、焚烧或者堆放垃圾。如果“未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或者收集容器 内,随意倾倒、抛洒、焚烧或者堆放的,由市、县(区)人民政府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对单位处5000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处 200元以下的罚款。

  值得注意的是,装修垃圾、废弃大件家具不能随便乱“”了。《条例》十五条规定,居民家庭装修废弃物和废弃 沙发、衣柜、床等大件家具应当预约环境卫生作业单位或者再生资源回收站处理,不得投放到垃圾收集点或者收集容器内。而如果违反该条,将面临200元以下的 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