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宣传统战部党支部开展组织生活会 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

28.10.2019  17:27

10月22日下午,华南师范大学党委宣传统战部党支部在行政楼第五会议室召开组织生活会。校党委副书记黄兆团、支部书记胡庭胜以及支部其他党员全部参加了本次会议。在支部书记主持下,全体党员集体开展《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专题学习,随后就现阶段主题教育畅谈心得体会。

专题学习环节,全体党员首先聆听了副部长徐能源宣读《条例》内容,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宣传工作地位作用、目标任务、职责使命、实践要求的一系列重要论述。通过对《条例》13章53条内容的学习,大家对党委宣传部在思想道德建设、文化文艺、互联网宣传和信息内容管理、对外宣传、意识形态管理、调研舆情和信息化保障等各方面工作有了清晰的认识。同时《条例》也明确规定了党委宣传部16项工作职责,这对支部党员今后宣传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全局性、方向性和战略性的指导。

学习《条例》内容后,支部书记胡庭胜从四个方面谈及他的学习体会。首先,他指出《条例》在党的宣传事业发展史上具有重要的里程碑意义,支部的每一位党员同志都要继续认真学习,以《条例》作为宣传工作开展的有力指导和支撑。其次,他对全体党员提出要求,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将服务群众与教育工作相结合,增强责任担当,肩负起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 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同时也要将这“15字”的使命任务牢记于心,在实际工作开展中着眼于达成使命。最后,他结合本支部实际情况,反思现阶段存在的不足,尤其面对理论学习“上热下冷”状况,他要求支部党员同志要当好“中间人”角色,进一步加强与二级单位的联系,增强理论学习力度。

校党委副书记黄兆团认同支部书记的发言,他就宣传队伍建设、党员自我要求方面也提出了具体建议。队伍建设方面,全体党员要以《条例》为依据,强化“落实《条例》是尽职、不落实《条例》是失责”的意识;领导干部要带头做到学好、吃透、用足,对照《条例》逐条逐项找差距、找短板,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此外,他要求党员同志要提高自身素质,在宣传工作中不断增强脚力、眼力、脑力、笔力,提升新闻舆论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

会议还设置了主题教育心得分享环节,党员同志们把主题教育与实际工作紧密结合,提出了不少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大家纷纷表示深受启发,收获颇丰,两个多小时的组织生活会在踊跃发言中结束。

作者/通讯员:李建儒 | 来源:党委宣传统战部 | 编辑:李建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