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雪松:网约车“前科”司机,不能一清了之
深圳首次公布网约车市场排查结果称,网约司机中发现吸毒人员1452名,重大刑事犯罪前科人员1661名。29日深圳多部门联合约谈了5家网约车平台,要求各平台严格把关驾驶员信息,对于有违法乱纪、犯罪前科的驾驶员进行清理。
职能部门约谈网约车平台,可能平台方面已经不敏感了,但网友似乎比平台方面来得更敏感。对于职能部门的通报,很多网友首先想到的就是职能部门是不是启动了新的“行情”,是不是政策又收紧了。毕竟网络约车已经成为很大一部分市民无可取代的出行方式和生活习惯,只要对于网络约车设限的消息一出来,网友的心就跟着拎起来。
专车司机中有刑满释放人员,放眼全国已经不是第一次被拿来说事了。深圳这次排查,对于城市的管理、对于乘客和用户的安全来说,有着积极的意义。尤其是涉及约车总量高达45%、超过30万辆的异地牌照车辆,其经营活动所造成的不正当竞争、道路交通拥堵,对他们采取必要的设限,是合情合理又合法的。但对于这个所谓“五宗罪”中的吸毒人员、重大刑事犯罪前科人员的限制,一方面在概念上还有存疑;另一方面,把他们都交给网约平台来“净化”,也欠客观和妥当。
新交法规定,三年内有吸食、注射毒品行为,或者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措施未满三年,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但三年之后“解禁”的应该是合法的。至于允不允许他们从事网约车的工作,则需要执法部门提供别的法律法规来加以定论。而涉及到的1661名“重大刑事犯罪前科人员”,同样也是如此。有前科,并不意味着今天不是合法的公民,更不意味着他们不可以用自食其力的方式融入社会。
网约车平台当然不能成为藏污纳垢之地,不能成为治安管理的头痛之地。对网约车平台加以严格的管理,是法治需要,也是用户期待。但是同时也应该看到,如果多达3000余名“问题车主”真的都有着既往的问题,倒是表明,包括网约车平台的这些大众创新、万众创业平台,给了他们更加广阔的生存空间。因此对于社会管理者来说,需要更多的是管理和监督,而不应该是让这些平台、让社会,向他们关上大门,甚至赶出门外。
确实,吸毒人员复吸毒品的几率依然很高,刑满释放人员重新犯罪的比例同样也不低。但即便是禁毒法,也明确规定在入学、就业、享受社会保障等方面不受歧视。法律赋予刑满释放人员的权利,也早就被社会所广泛认同。因此,深圳把这些数据拿出来向社会“展示”,并且指定属于网约车平台的“问题”,让平台清理门户,这种做法是有歧视之嫌的。
网约车平台的司机人员结构也好,平台本身存在的其他问题也好,说到底是在法律框架中的管理制度设计问题。网约车需要管,必须管,但这个管,前提是依法管理、科学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