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州:保护野生动物不力问责 食用一律免职

14.08.2014  10:05
一年一度的候鸟南迁季节已经来临,12日,雷州市召开野生动物保护工作会议,全面动员部署野生动物保护工作,掀起今年打击破坏候鸟等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的行动高潮。对野生动物保护工作不尽责,保护不力的要问责;参与非法捕杀、运输、经营,充当保护伞的要依法依规追究责任;食用野生动物的领导干部一律免职。

  一年一度的候鸟南迁季节已经来临,12日,雷州市召开野生动物保护工作会议,全面动员部署野生动物保护工作,掀起今年打击破坏候鸟等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的行动高潮。

  雷州市委书记江毅在全市野生动物保护工作会议上说,对野生动物保护工作不尽责,保护不力的要问责;参与非法捕杀、运输、经营,充当保护伞的要依法依规追究责任;食用野生动物的领导干部一律免职。

   单车队“百村行”宣传爱鸟护鸟

  去年11月,中央电视台曝光了雷州市纪家等地乱捕滥猎和非法贩卖、食用、经营加工候鸟违法行为,为了防止今年出现捕鸟、贩卖、食用、经营加工候鸟的现象。今年雷州市提前部署,提前整治,从7月20日起用200天时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保护野生动物“双百日”专项行动。

  为了让保护野生动物工作家喻户晓,雷州市林业局与雷州市自行车协会,组织了60多人的单车队,以“保护候鸟,从我做起”为主题,在全市开展爱鸟护鸟“百村行”巡游宣传活动。昨天,记者在雷州市城区看到,一支爱鸟护鸟巡游宣传队伍,骑着插上爱鸟护鸟彩旗标语的自行车,穿行在雷城各主要街道上,引起市民的驻足观看。

  据介绍,单车队除了在城区巡游宣传外,还深入深入候鸟越冬繁殖地、迁飞停歇地、迁飞通道以及其他野生动物集群活动地区,特别是过去捕鸟、贩卖、食用、经营加工候鸟现象比较严重的乡镇和村庄,大张旗鼓地宣传《野生动物保护法》、《广东省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

  另外,市林业局还组织宣传车到城区主要街道及沿海各镇圩区、候鸟栖息地宣传;城区各酒店门口通过电子显示屏、张挂横额等方式宣传。市林业局、工商局、公安局森林分局牵头组织了所有餐饮行业企业法人,上保护候鸟等野生动物法制宣传课,并签订了《保护野生动物责任书》,承诺不经营候鸟等野生动物或其制品。

   多方联动形成合力打击捕鸟贩鸟

  候鸟等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工作是一项涉及面广,难度极大的工作,雷州市切实采取措施加强候鸟等野生动物的保护,各镇(街)各部门分工协作,多方联动,形成合力,严厉查处宰杀、收购、运输、出售野生保护动物的行为。

  林业部门加强对野生动物特别是候鸟和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重要栖息地、迁徙通道予以保护和巡查,组织林业干部挂点包干督导,负责巡查各镇(街)张网捕鸟和捕猎其它野生动物的行为。

  工商、物业部门加强整治全市所有农贸市场非法宰杀、经营候鸟等野生动物的行为,全面清查酒家、饭店、宾馆、集贸市场、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场以及其他野生动物经营场所。对于3次以上被检查发现存在经营、宰杀、客人食用候鸟等野生动物行为的餐饮单位,工商部门依法停止其工商营业执照。

  公安局、森林分局严格查处非法捕猎、宰杀、贩卖候鸟等野生动物行为,重点查处城区所有酒店经营、宰杀候鸟等野生动物行为,特别侦查打击在野外或城区周围农庄宰杀、加工、配送候鸟等野生动物的违法犯罪行为。

  各乡镇整治本辖区所有非法张网捕鸟行为,全面收缴和清除辖区内的天网、毒饵、鸟枪、诱捕器等捕杀野生动物的器具,交通部门加强监管候鸟非法运输,各派出所、林业工作站查处辖区内所有餐饮行业单位非法经营、宰杀候鸟等野生动物行为。

   谁参与捕鸟贩鸟就追究谁的责任

  雷州市把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工作真正纳入各镇(街)的重要议事日程。在全市野生动物保护工作会议上,雷州市政府与纪家镇、企水镇、北和镇、附城镇、东里镇、客路镇、林业局、工商局、物业局等单位签订了《野生动物保护目标管理责任书》,各镇(街)还同相关村(民)委会、村(居)民小组签订责任书,将候鸟等野生动物保护工作任务落实到镇(街)到村,划定责任区,落实责任主体。

  雷州市委、市政府还成立了督查组,对各责任单位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监督。雷州市委书记江毅强调,对野生动物保护工作不尽责,保护不力的进行问责;参与非法捕杀、运输、经营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充当保护伞的,依法依纪追究责任;食用野生动物的领导干部要问责,一律免职。

  雷州市还作出决定,对依法查处破坏候鸟等野生动物资源案件的公安部门办案单位进行奖励:治安拘留一人,奖励1万元;办理非法捕杀、贩卖候鸟等野生动物刑事案件1宗,奖励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