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为民间艺人构筑制度保护机制
■ 辛 平
本报报道,由市文联建立的“广东省岭南民间工艺研究院梅州分院民间工艺技术人才库”,日前开始面向社会公开普查遴选优秀民间工艺技术人才,居住和生活在梅州的民间工艺设计者和制作者,可通过网上和线下两种方式进行自荐或他荐。
有着800多年历史的大埔青花瓷、历经500多年传承的“下坝迎灯”活动、埔寨火龙……这些让梅州人如数家珍的民间文化瑰宝,蕴藏着祖先的智慧和情感,见证了梅州历史的悠久、文化底蕴的丰厚。此次遴选优秀民间技艺人才活动,充分反映出文化部门对民间艺术的高度重视,令人欣慰。
散落于坊间的“民间文学”“杂技与竞技”“民间美术”和“传统手工技艺”,散发着浓郁客家文化气息。守护、传承好这些文化遗产,使之成为生生不息的文化软实力,离不开民间工艺大师的耳提面命、执手相授。
然而现实中,不少民间艺术传承人的生存现状令人担忧。他们有的因生活困境,缺乏资金保障,开展传承工作有心无力;有的受现代文化、现代生活方式的冲击,很难收到徒弟;有的因衰老或谢世,传承链断裂……这些现象表明,必须为遴选出来的民间艺人构筑起一道坚实的制度保护机制,确保民间手艺能得到传承。应将遴选产生的民间艺人纳入政府部门职称评定系列,按职称级别享受固定的待遇,还要确定必须抢救的民间艺术项目及其代表性传承人,为他们收徒传艺营造良好的保护空间。韩国视传统手艺人为人的文化遗产,给予很高的荣誉。对从事传统技艺的研究者,政府提供研究经费,对各个行业的传统手艺人,政府评选出杰出代表,授予“名匠”称号,并按月发放经费,用于传统技艺的发扬光大,做法值得借鉴。
每项传统技艺都是民族瑰宝,每位民间艺术传承艺人都是无价之宝。作为政府文化部门不仅要组织好民间艺人遴选工作,更要着眼于“人”的抢救保护,落脚于“艺”的发扬光大,通过建立和完善制度保护机制,为民间艺人创造良好的传统文化技艺传承环境,从而让我市民间艺术发扬光大,得到更好传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