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首创高原湿地生态效益补偿模式

14.07.2014  10:58

自2010年开始,作为中国湿地功能生态补偿试点地区的青海省,首创了中国高原湿地生态效益补偿模式,现已见成效。这是近日从国家林业局获悉的。

据了解,3年多来,青海省共投入资金3050万元人民币,用于对省内国际重要湿地青海湖、扎陵湖和鄂陵湖进行禁牧、休牧、轮牧以及协议保护为主的高原生态补偿,致使湿地退化趋势得以缓解,湿地面积有所增加,尤其是青海湖,面积增加了100多公顷。同时,还完成沼泽湿地封育176.3万亩,并对世代居住在湿地的农牧民按标准进行生态补偿。即禁牧每年每亩25块钱、休牧每年每亩10块钱、轮牧每年每亩6块钱。

被誉为“中华水塔”的青海,地处三江源头,不仅是全球气候变化的敏感区,还是生态环境的脆弱区,其生态系统具有维系中国生态安全的重要作用。目前,该省正在向国家林业局申报成为湿地保护奖励试点地区,若申报成功,湿地保护好的县将会得到500万元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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