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高法:始终保持审判权在“阳光”下运行

21.01.2015  20:43

  中新网西宁1月21日电 (胡贵龙)“通过公布审判流程、裁判文书和执行信息,民众就能够看见法官付出的努力,司法过程就不再是当事人心目中的‘暗箱操作’”21日,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巡视员王旭告诉中新网记者,始终保持审判权在“阳光”下运行,才能推进司法改革进程。

  据了解,近年来,青海高法先后印发了《推进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实施方案》、《关于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实施细则(试行)》等文件,三大平台建设取得明显进展,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如有的法院对司法公开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还不到位,甚至有畏难和抵触情绪,有的法院只满足于选择性公开,公开内容不多,公开力度不大,甚至流于形式等等。”王旭强调。

  为此,青海省高法结合实际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司法公开的若干意见》(下称:《意见》)。

  据介绍,此次出台《意见》主要涉及七个方面34条,公开内容突出“”字、公开渠道突出“广”字、公开力度突出“”字。

  “通过建立网上办案系统与司法公开平台的安全输送、有效对接机制,实现各类信息一次录入、多种用途、资源共享,方便公众和当事人查询。”王旭说,青海高法已搭建完成“12368”语音、短信服务平台,可为诉讼当事人和人民群众提供诉讼咨询、案件查询、投诉举报、意见建议、联系法官等服务。

  “截至目前,各级法院已实现当事人及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远程查阅电子诉讼档案服务平台。”王旭说,下一步,还将逐步向社会民众公开开庭案件的庭审笔录等内容,接受社会公众的广泛监督,“对重大执行案件的听证、实施过程进行同步录音录像。

  王旭强调,在努力提升司法公信力的同时,还应当防止对司法独立和当事人合法权益可能带来的损害,“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公开内容范围、时限和形式。”(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