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通信公司老总倒卖手机靓号受贿300多万元
中移动广州分公司原党委书记梁春火还涉嫌工程投标和设备采购“打招呼”共计受贿300多万元
羊城晚报 记者 凌越 通讯员 马伟锋
中国移动广州分公司原党委书记梁春火涉嫌为他人工程投标和设备采购“打招呼”、助人审批尾数相连手机靓号受贿300余万元,5日在广州中级法院受审。庭上,梁春火全部认罪,仅对数额提出一点异议。
助5人工程招投标获利
资料显示,梁春火现年52岁,广东和平县人,原是中国移动广州分公司担任党委书记(副厅级)。今年初,梁春火被增补为政协第十二届广州市委员会委员,但不到三个月,他就因涉嫌受贿被市纪委双规,6月被逮捕。
检方指控,2010年至2014年间,梁春火担任中国移动集团广东佛山分公司总经理兼党委书记及广东分公司党委书记,利用职务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前后共收受了黄某某等7人贿赂共计人民币328.3万元,包括礼品3万元和港币5万元。对这些指控,梁春火当庭表示自己“严重违法”,愿意认罪。
起诉书显示,梁春火“犯事”主要涉及工程招投标,共有5人为了工程利益前来行贿,梁春火涉嫌收受贿款为这5名行贿人谋取利益。2013年,老员工黄某某为帮忙他人中标工程,找到梁春火直接协商好工程回扣费,分两次给了梁春火80多万元。此后,在梁春火帮忙打招呼的情况下,千万元工程顺利中标。但是,据梁春火供述,因为事后发现给的工程量不够,他主动退回了35万元的贿款。
审批靓号给人倒卖获利
梁春火任职广州期间,两名行贿人找到梁春火求移动靓号。据指控,从2011年到案发,梁春火帮忙审批尾数相连的靓号,受贿上百万元。
其中一名行贿人廖某的证言称,他在一次饭局中认识梁春火,他知道这些靓号从正常渠道是拿不到,为了转卖靓号获利,于是向梁春火求助,“我在倒卖号码中,获利30多万元,送给了梁春火68.3万元。”另一位行贿人也供述为了靓号生意,给过梁春火50万元。
梁春火对该指控没有异议。其辩护律师则认为,认定的受贿数额有误,有些行为不构成受贿。比如,有行贿人向梁春火表达承包工程意愿时,梁春火表示自己已经没有这方面的职权,事后也没有帮忙承包,虽然收下了5万元,但没有达到受贿的构成要件。
公诉人回应,行贿人和梁春火出现金额不一致的地方,已经按照有利于被告人的原则,按较低的数额来认定。公诉人认为,梁春火利用职务之便,收取高额贿赂,败坏了国家工作人员在人民群众中形象,助长了贪腐的蔓延。
另外,辩护律师认为,梁春火按约定按工程量给回扣,事后把多支付的35万元退回,这笔钱不应计入受贿款。但公诉人反驳,收受金钱实则已经完成受贿行为,事后退回不影响定罪。
公诉人也提出,梁春火自动投案,如实供述,是自首,其有可从轻处罚的情节。
此案未当庭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