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近期几起涉嫌非法储存危险化学品案件的情况通报(粤安监管三〔2015〕3号)

29.01.2015  11:00

粤安监管三〔2015〕3号

 

 

关于近期几起涉嫌非法储存

危险化学品案件的情况通报

 

各地级以上市安全监管局,深圳市经贸信息委,顺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5年1月23日,省安全监管局会同东莞市安全监管局组织执法人员对位于东莞市麻涌镇南洲村花园路的东莞市盈隆物流有限公司(下称:盈隆物流)进行了突击检查。经检查发现盈隆物流仓库存储数量巨大的化学品,其中涉及危险化学品的有易燃液体、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毒害品和感染性物品、腐蚀品等四大类、20多个品种,共计2700多吨。经初步核实,盈隆物流租用东莞市麻涌镇南洲村一废旧厂房及仓库作为物流仓库,经营范围为一般经营项目:装卸搬运、仓储服务(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禁止或者规定应当取得许可的项目除外),不具备危险化学品仓储资质,涉嫌违法为广州原邦涂料有限公司、广州三尚贸易有限公司等客户存储危险化学品,并收取仓储、装卸等费用。盈隆物流租用普通仓库从事危险化学品物流仓储业务,在仓库内存放大量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危险化学品,仓库周边有民居、厂房宿舍、部队营房、物流公司等人员密集场所,外部安全距离严重不足;仓库内部各种危险化学品混合存放、超高堆放,安全设施严重缺失,从业人员未经培训考核,内部安全条件极其恶劣、安全管理极其混乱,存在严重的事故隐患。

2015年1月26日,东莞市安全监管局在全市范围内组织了专门针对物流仓库进行安全检查。检查发现位于东莞市黄江镇黄牛埔加油站旁边一普通仓库内存放了大量化学品,其中有属于危险化学品的硝酸纤维素(硝化纤维素)950多包,共约24吨。经初步核实,该仓库约500平方米,安全防护设施缺乏,不具备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基本安全条件,存在严重事故隐患。仓库经营者为东莞市兆源化工贸易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为销售化工原料,其他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该公司未依法取得相关行政许可,涉嫌违法经营、储存危险化学品。

2015年1月10日茂名市威龙化学工业有限公司(下称:威龙公司)油库装卸区发生火灾事故,也是一起非法储存危险化学品而引发的事故(有关情况见《关于茂名市威龙化学工业有限公司“1.10”火灾事故的通报》(粤安监管三﹝2015﹞1号))。经初步核实,威龙公司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仓储)资质,发生事故的油库未通过安全审查验收,涉嫌将油库非法分租给了茂名市茂海油石化有限公司、茂名市顺龙石化有限公司、茂名市达航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等三家公司储存溶剂油(石脑油)、异辛烷等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当天共存有危险化学品约4000多吨。

上述案件表明,虽然经过多年的危险化学品经营(仓储经营)许可准入和安全生产“打非治违”执法行动,但仍然存在以普通物流仓库名义从事大量危险化学品物流仓储业务或者未取得相关许可擅自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等非法违法行为。反映了仍有部分不法分子唯利是图,铤而走险,罔顾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造成了重大事故隐患,严重威胁社会公共安全;同时也暴露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仍然存在薄弱环节和漏洞,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到位等问题。为认真贯彻落实1月6日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危险化学品行为,严防事故发生,现将上述几起案件予以通报,并提出以下要求,请各地高度重视,抓好贯彻落实:

一、严格执法,严厉打击危险化学品非法生产储存经营行为。各地要严格按照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和“八打八治”部署要求,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要进一步强化纵向上下联动、横向部门协作的联合执法行动;重点加强对物流公司、仓库的检查巡查,防范不法分子利用普通厂房、仓库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业务。对发现的非法违法行为,要按照“四个一律”的工作要求,严厉打击;对涉及刑事犯罪的,要按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要求,一律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二、强化监管,进一步督促危险化学品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地要结合近期安全生产大检查部署安排,强化对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经营许可证的企业进行巡查、检查。特别是重点突出对不带储存设施的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执法检查,严肃查处隐瞒储存设施、超范围经营或者非法利用、租用普通物流仓库等不具备资质仓库存放危险化学品行为;要对租赁储存设施经营危险化学品单位的许可条件进行重新复核和现场审查,对储存设施租赁的双方安全管理主体责任不明确或不落实的,应当责令限期整改直至依法吊销许可证;对排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和问题的,必须立即责令整改,切实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对存在重大隐患、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的,要坚决停产整顿,要进一步督促危险化学品企业依法经营,全面彻底排查整治安全隐患,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地区特别是珠三角各地市要根据本地区产业结构和经济发展规划,认真研究本地区危险化学品仓储能力不足与危险化学品仓储需求较大之间的矛盾。

三、加强宣传,积极营造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良好氛围。各地要充分发挥地方各主流媒体的作用,广泛宣传非法生产、经营、储存危险化学品的严重危害;要用好典型案例,曝光严重的非法生产经营储存危险化学品行为;要公布举报投诉电话,及时兑现举报奖励,广泛发动群众自觉抵制和举报非法生产经营储存危险化学品行为,形成良好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社会氛围。

 

 

 

                                                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5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