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打击非法拼装车违法行为联合行动的通知
粤打假办〔2003〕13号
各地级以上市打假办、工商局、公安局、质监局:
全国开展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以来,我省工商、公安、质监等部门多次组织打击非法拼装车违法行为行动,使拆解废旧汽车和非法拼装车违法活动在我省得到初步遏制,但随着近年国产报废汽车和进口汽车零配件的增多,拆解废旧汽车和非法拼装车违法活动最近在我省部分地区又有所抬头,并且呈现出从公开转向地下,从集中转向分散,从大规模转向零星发展的特点,这一现象引起了国家有关部门和省委、省政府的密切关注,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省委书记张德江同志在新华社《国内动态清样》“粤东有个汽车拼装 ‘黑点’”上批示:“建议有关部门联合行动,坚决打掉汽车拼装 ‘黑点’。对有关责任人也应处理”。省政府多位领导也对查处非法拼装车专门作了批示。为了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领导的批示精神,5月30日,省打假办组织省公安厅、省工商局、省质监局有关负责人召开会议,决定在全省迅速组织开展严厉查处非法拼装汽车联合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行动时间
查处非法拼装汽车联合行动时间为6月15日至7月15日。联合查处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6月15日至6月25日,主要抓摸底调查工作。第二阶段6月26日至7月5日,主要工作为查处行动,其中6月26日为全省统一开展查处行动日。第三阶段7月5日至15日为巩固成果、检查验收阶段。
二、主要措施
(一)摸清线索,明确目标。 各级打假办、工商、公安、质监部门在行动第一阶段要摸清线索,对本辖区内的报废汽车回收公司、汽车修理厂、旧汽配交易市场,机动车零配件销售店铺进行调查摸底,掌握与之相关的汽车报废、金属回收、汽车修理及翻新、汽车旧配件交易和零配件销售的基本情况,明确查处目标。
(二)突出重点,严厉打击。 重点检查区域:汕头、潮州、佛山、江门、肇庆、广州、清远、东莞等市。省打假办将组织有关部门组成督查小组对列为重点检查的区域进行监督检查,并将根据实际情况,对未列入重点检查区域的市县进行明查暗访。重点检查范围:报废汽车回收点、汽车修理厂、旧汽配交易市场、机动车零配件销售店铺。对违反规定,利用国产零件或者利用报废汽车拆解零部件拼装汽车的行为,以及利用进口零配件拼装汽车的行为,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查处。
(三)标本兼治,规范管理。 在打击非法拼装汽车违法行为联合行动中,要坚持标本兼治、规范管理相结合。规范和完善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制度,加强对报废汽车行业管理,堵塞漏洞,防止拆解后的“五大总成”流入市场。严格核准经营范围,对超越范围生产、经营的企业,要限期整改,坚决取缔无证照经营的汽车修理厂。对已取缔的报废汽车拆解、拼装窝点要加强检查,防止死灰复燃。对城乡结合部和辖区边远地区要加强监控,不留死角。
三、工作要求
(一)深化认识,加强领导。 非法拼装汽车行为严重违反了国家的有关规定,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同时,拼装汽车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给交通安全带来隐患,严重危害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各级打假职能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从实践“三个代表”的高度出发,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职责,加强领导,成立打击非法拼装汽车违法行为领导小组,对本地区非法拼装汽车行为和报废汽车回收管理情况进行检查清理,坚决取缔废旧机动车非法经营活动,切实整顿和加强报废汽车市场的管理,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
(二)精心组织,密切配合。 各地打假办和工商、公安、质监部门按照各自职能,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全面掌握本地区各类非法拼装汽车市场的详细情况和报废汽车回收、汽车维修、汽车零配件经营点的进货来源和销售渠道,制定本地区的查处方案。同时,各级政府和职能部门要落实工作责任制,做到领导到位、责任到人、人员落实、目标明确,扎扎实实地开展工作。
(三)加大力度,依法行政。 各地打假办和工商、公安、质监部门要以国务院《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广东省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法律法规为依据,严肃查处非法拼装汽车违法行为。对失职、渎职的工作人员要从严处理,对参与拼装汽车行为和充当后台,为违法分子通风报信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要由纪检监察部门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要移交公安司法机关处理。
各地区、各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利用各种形式向人民群众宣传非法拼装车的危害性,教育群众积极举报违法分子,使从事非法拼装汽车活动的违法分子无所遁形。要充分发挥工商部门“12315”和质监部门“12365”投诉举报网络的作用,扩大和收集案源,对非法拼装车案件要快速反应,从快、从严、从重查办。及时向新闻媒体公布查处的大案要案情况,对非法拼装汽车的幕后人物和地方保护黑势力要予以揭露。
各地打假办和有关职能部门要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对大案要案要及时上报省打假办,7月20日前要将整个专项整治行动情况总结报省打假办。
四、联络员
单 位 姓 名 联系电话 传 真
省打假办 孙 寅 84499090 84448389
省工商局 张丽君 85587165 85587166
省公安厅 陈 磊 83110260 83119392
省质监局 蔡若夫 84237400 84448628
广东省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办公室
广 东 省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局
广 东 省 公 安 厅
广 东 省 质 量 技 术 监 督 局
二○○三年六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