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警方敦促上交非法枪支弹药爆炸物品 月底前投案自首可从轻处罚
11.06.2018 11:12
本文来源: 广东大洋网
大洋网讯 昨日,记者从市公安局了解到,公安部会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了《关于依法收缴非法枪支弹药爆炸物品严厉打击枪爆违法犯罪的通告》,从即日起至2018年6月30日前投案自首或主动上交非法枪支弹药爆炸物品的,可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逾期不投案自首、不交出非法物品的,依法从严惩处。
广州市公安局提醒各单位和广大市民,请严格遵守《枪支管理法》《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严禁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品;严禁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严禁非法使用、私藏爆炸物品;严禁盗窃、抢劫、抢夺、走私枪支、弹药、爆炸物品;严禁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爆炸物品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严禁通过互联网等渠道违法违规制作、复制、发布、传播含有枪支、弹药、爆炸物品的信息;严禁制造、销售仿真枪。
广州警方敦促违法违规单位和个人主动在6月30日前投案自首或者上交非法枪支弹药爆炸物品,争取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同时,警方鼓励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向公安机关举报违法人员(举报电话:110),举报有功的,公安机关给予奖励。举报重要线索的,公安机关给予重奖。
广报全媒体记者李栋 通讯员李皓、公新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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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6.2018 1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