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猎捕“毛鸡” 平远两嫌疑人被刑拘

06.08.2014  10:51

  本报讯  日前,平远县公安局森林分局破获一起非法猎捕国家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件。两名犯罪嫌疑人已被刑事拘留。

  根据当地群众报警提供的线索,该局民警在石正圩镇附近犯罪嫌疑人凌某强、孙某辉临时住所查获国家珍贵、濒危野生动物褐翅鸦鹃(俗称“毛鸡”)活体14只,褐翅鸦鹃标本2只。经讯问,凌、孙两人供认了他们自今年7月13日以来,多次在平远县石正镇山上非法猎捕褐翅鸦鹃等出售牟利的犯罪事实。

  (向荣  龙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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