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全省非煤矿山防汛度汛工作视频会议的通知(粤安监办〔2016〕12号)

23.03.2016  19:28

粤安监办〔2016〕12号

 

 

关于召开全省非煤矿山防汛度汛工作
视频会议的通知 

 

各有关地级以上市安全监管局,有关单位:

为做好今年我省非煤矿山防汛度汛工作,经研究,定于3月29日(星期二)上午9:30召开全省非煤矿山防汛度汛工作视频会议。届时,省局领导将出席会议并讲话。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深刻吸取全国、全省近年因极端天气引发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的教训,全面部署全省非煤矿山防汛度汛工作和当前重点工作。

二、会议地点

主会场:省安全监管局三楼视频会议室。

分会场:各有关地级以上市及部分县(市、区)安全监管局视频会议室。

三、参会人员

(一)主会场。

省局有关领导,监管一处全体同志,协调处、法规处、职业健康处、执法监察分局负责同志,省安全生产应急中心、省安全生产技术中心、省安全生产协会有关负责同志,省属有关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同志与安全管理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在省局主会场参加会议。

(二)分会场。

各有关地级以上市安全监管局分管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同志、相关业务科(处)全体工作人员;辖区内县(市、区)级安全监管局分管负责同志,相关业务工作人员;辖区内矿山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参加会议。

四、其他事项

请各有关地级以上市安全监管局负责组织辖区内县(市、区)级安全监管局和相关企业人员按时参加会议,并在3月28日下午16:00前做好开机调试准备(联系人及电话:陈国辉,020-83135446,13926238823)。

 

 

 

                        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6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