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广东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情况分析
内容摘要: 本文对广东2014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情况进行分析,指出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建议。
关键词: 平均工资 分析
2014年,广东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59481元,比上年增加6163元,名义增长率为11.6%,增幅比上年提高5.6个百分点。扣除物价因素,2014年广东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实际增长9.1%。
一、主要特点
(一)城镇集体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增幅最快,国有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最高
2014年,国有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68803元,同比增长9.8%;城镇集体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40509元,增长13.6%;其他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57777元,增长12.1%。城镇集体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增幅分别快于国有单位以及其他单位3.8个和1.5个百分点。国有、城镇集体、其他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之比由2013年的1:0.57:0.82变为2014年的1:0.59:0.84。
(二)企业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增幅明显快于事业、机关单位
2014年企业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57982元,比上年增长12.2%;事业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66463元,比上年增长8.1%;机关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69576元,比上年增长7.4%。企业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增幅分别比事业单位、机关单位高4.1个和4.8个百分点。企业、事业、机关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之比由2013年的1:1.19:1.25变为1:1.15:1.20,三种执行不同会计制度单位之间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差距进一步缩小。
(三)金融业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最高,农、林、牧、渔业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增幅最快
分行业看,19个行业门类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均有不同程度增长,增幅在2.6%至15.4%之间,增幅高于全省平均水平的有3个行业,持平的有1个,低于全省平均水平的有15个。农、林、牧、渔业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增幅达到15.4%,居各行业之首。在19个行业门类中,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位居前三位的分别是:金融业127285元;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108465元;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96537元,分别增长8.6%、8.2%和6.6%。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位居后三位的为:农、林、牧、渔业28866元,住宿和餐饮业38789元以及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44666元,分别增长15.4%、9.4%和2.6%。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最高与最低行业的差距为98419元,比上年扩大6211元。由于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最低的农、林、牧、渔业增幅较大,2014年行业间最高与最低年平均工资之比有所下降,由2013年的4.69:1缩小为4.41:1,但仍高于全国3.82:1的水平。
(四)珠三角地区工资增幅略快于粤东西北地区,地区间工资差距稍有扩大
2014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珠三角地区为62600元、粤东西北地区45844元,分别增长11.9%和10.4%。珠三角地区工资增幅略快于粤东西北地区1.5个百分点,致使珠三角地区与粤东西北地区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之比由2013年的1.35:1扩大至2014年的1.37:1。
二、主要存在问题
(一)垄断行业就业人员工资水平远远高于非垄断行业
2014年,主要垄断行业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104360元,非垄断行业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56121元,分别增长5.6%和12.0%;垄断行业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高出非垄断行业48239元,两者之比由2013年的1.97:1缩小为1.86:1。垄断行业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水平最高的前三位是:其他金融业320234元、资本市场服务业238565元、烟草制品业228107元,分别是全省平均水平的5.38倍、4.01倍和3.83倍。
(二)地区间就业人员工资水平差距较大
长期以来,由于广东经济发展不平衡导致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水平地区差距大。2014年,在全省21个地级以上市中,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水平高出全省平均水平(59481元)的仅有广州、深圳、珠海等3个市,其余18个市均低于全省平均水平。年平均工资最高的广州市(73131元)是最低的潮州市(42668元)的1.71倍。分区域看,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珠三角为62600元、东翼为44381元、西翼45689元、山区47381元,分别相当于全省平均水平的105.2%、74.6%、76.8%和79.7%。
(三)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低于全国的东部地区平均水平
2014年,广东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59481元,仅高于全国平均水平(56339元)5.6%,比东部地区(64239元)低7.4%,在东部地区10个省、直辖市中的第六位。广东分四大区域看,2014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由高到低排列是珠三角、山区、西翼和东翼,分别为62600元、47381元、45689元和44381元;全国分四大区域看,2014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由高到低排列是东部、西部、中部和东北,分别为64239元、51204元、46828元和46512元;广东的珠三角、山区、西翼和东翼平均工资分别低于全国的东部、西部、中部和东北的2.6%、7.5%、2.4%和4.6%。2014年,广东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在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居第七位(前六位分别是北京、上海、天津、浙江、西藏和江苏)。在21个地级及以上市中,仅有广州、深圳、珠海3个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其余18个市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三、几点建议
收入是民生之源,特别是工资,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各级政府要在经济增长上多下功夫,保证就业和工资合理稳定增长的同时,进一步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多渠道增加低收入者收入,不断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努力构建“橄榄型”收入分配新格局。
(一)不断深化垄断行业工资制度改革,有效遏制垄断行业工资过高过快增长
行政垄断对市场主导的工资形成机制产生不良影响。相当一部分垄断行业的从业人员尤其是管理人员依靠垄断地位获得过高收入。由垄断和不公平竞争带来的工资收入的巨大差距,使得广大人民群众的生产劳动积极性、创造性受到伤害,既不利于效率的提高也不利于社会稳定。收入分配应当体现“公平为先”的基本原则,要下定决心花大力气切实加强对国有垄断企业的薪资监管,规范工资核算制度,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建立健全工资增长约束机制,尽快有效遏制垄断行业工资过高过快增长。
(二)抓住战略发展机遇,加快粤东西北地区经济发展,进一步缩小与珠三角地区工资水平的差距
加快经济发展是提高工资收入的基础。粤东西北地区要抓住战略发展机遇,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粤东西北地区振兴发展的决定,创新驱动,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大力推进粤东西北地区经济跨越发展,进一步缩小与珠三角的差距。要优化公共财政支出结构,重点向粤东西北地区倾斜,合理提高粤东西北地区基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津贴,吸纳优秀人才服务粤东西北地区,进一步缩小粤东西北地区与珠三角地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水平的差距。
(三)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优化广东产业结构,稳步提高整体就业人员工资水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主题主线和“三个定位、两个率先”总目标,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优化广东产业结构,加快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技术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发展,稳步提高广东整体就业人员工资水平。
(四) 着力提高异地务工人员工资福利待遇,逐步实现同城待遇,吸纳高素质人才服务广东经济转型升级
改革开放以来,广东吸纳了大量异地务工人员,成为全国异地务工人员最多的省份,广大异地务工人员为广东的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但是,异地务工人员中的大多数收入处于最底层,长期以来,政府社会管理以户籍为基础,不利于异地务工人员享受公平的社会待遇。各级政府要加大公共设施的投入,全面深化改革,依法加强对社会用工的监管力度,适时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引导企业合理提高异地务工人员工资福利待遇,保障广大异地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使广大异地务工人员逐步享受同城待遇,实现发展成果人民共享,共建和谐广东。
供稿单位:人口和就业统计处
撰 稿:刘伟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