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执法检查专项行动的通知(粤安监管三〔2014〕21号)

20.08.2014  16:23

粤安监管三〔2014〕21号

 

 

关于开展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

执法检查专项行动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安全监管局、深圳市经贸信委,顺德区市场安全监管局: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禁毒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在陕西宝鸡举办的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二期工程)专题培训班上的部署和要求,切实做好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监管工作。省安全监管局决定开展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执法检查专项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按照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禁毒工作的部署要求,结合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近期印发的《企业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规范化管理指南》,进一步加强对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监管执法力度,并着力推进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二期工程)的应用,有效提升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规范化管理,配合禁毒委和公安部门从源头做好监管工作。

二、重点内容

(一)对安全监管部门检查重点

1、本地区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基础信息台账建立情况;

2、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和备案办理程序制度建设和落实情况;

3、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和备案颁证的季报填报情况;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年报填报情况;

4、国家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二期工程)应用情况。

(二)对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检查重点

1、是否依法办理许可或者备案;是否存在使用他人或伪造、变造、失效的许可证或者备案证明;

2、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是否按规定建立易制毒化学品的管理制度和安全管理制度;

3、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存在超出许可的品种、数量,生产、经营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

4、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产品包装和使用说明书是否符合《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规定要求;

5、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如实、按时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年度生产、经营等情况;

6、国家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二期工程)应用情况。

三、检查的组织形式

(一)各市、县组织自查自纠。 各市、县要迅速动员部署,按照上述检查督查的重点内容要求,立即组织对辖区内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进行检查,督促企业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及时治理纠正违反《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办法》的行为。

(二)省局对重点地区组织督查。 2014年9月中下旬,省局将组织2个督查组,对韶关、佛山、云浮、茂名等地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安全监管部门要对开展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执法检查专项行动情况进行总结汇总,于9月25日前报送省安全监管局。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协调,认真部署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执法检查专项行动。 各地要把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作为安全监管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认真履行职责,切实组织好本次专项行动,并配合禁毒委和公安部门从源头做好监管工作。

(二)强化执法监察,督促企业全面落实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管理主体责任。 各地要通过强化日常执法督促企业建立健全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销售负责人和有关人员的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工作责任体系,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健全管理机构,做好有关管理台账记录和建档工作,保证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出入库情况有案可查,符合规定要求。对违反《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以及通过勾兑擅自改变商品名称变相经销易制毒化学品或采购销售不符合法定手续等行为,应依法严肃查处,坚决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

(三)严格准入关口,大力推进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规范化试点企业创建工作。 各地要从严把好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准入关口,依法依规,按规定的条件程序办理相关许可和备案手续。要认真落实《企业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规范化管理指南》,将规范化管理作为落实国家进一步加强禁毒工作的具体措施,选定不少于1家基础好的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企业作为规范化管理示范企业进行培育,并逐步将示范企业经验进行推广。

(四)加强培训教育,认真做好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信息报送工作。 各地要加强培训教育,进一步查漏补缺,克服顾虑、观望的思想,认真应用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二期工程)办理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备案手续,及时清理备案过期的企业,切实提高信息系统的应用率。同时,各地要认真做好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和备案颁证的季报填报工作,督促企业依法填报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年报工作。

 

 

 

           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4年8月19日

(联系人:蔡汉悦,电话:020-83135393,传真:020-83135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