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利税大户 环评不能“势利眼”

09.06.2014  23:47

  7日,青海省海东市平安县鑫海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元石山镍铁矿厂浸出车间内发生有毒气体中毒事故,造成2死6伤,医院临床判断为疑似硫化氢中毒。目前有关部门正在调查有毒气体来源。(6月8日《京华时报》)

  据报道,元石山镍铁矿厂5月25日才恢复生产,该厂“环评手续齐备”。人们不禁要问:“环评手续齐备”,刚刚恢复生产的企业为何会发生毒气泄漏重大事故?

  事故发生后,央视记者试图进厂了解事故原因时遭到保安野蛮阻挡,并被推倒在地,之后几个人强行把记者抬出厂门外。发生毒气泄漏事故企业哪来无视记者采访、漠视公众知情权的底气?原来,元石山镍铁矿厂是青海省重点民营企业,也是国家科技支撑重点项目,事故企业是该县利税大户,去年产值达到4.67亿元,上缴利税达到8800万元,在平安县排名第二。

  安全环节出了问题,有关部门还不知究竟在哪里,是否对“利税大户”安全生产监督的忽视,或者是“利税大户”是“政绩的输送者”,有关部门故意睁只眼闭只眼,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漠视,总是网开一面?否则何以刚刚恢复生产的企业就摊大事了。

  对于“利税大户”更应该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做好安全工作,安全生产没有“特殊优惠”政策,“利税大户”是“政绩的贡献者”、财政税收的缴纳者,但更应该是安全生产的“带头大哥”。自恃“利税大户”,忽视安全生产,就等于慢性自杀或是“谋财害命”的罪魁祸首。政府监管的缺失,放松对他们的管理,无疑是“徒见金不见人”。加强监管一刻不能放松,否则再多的利税都是竹篮打水一场空。(左崇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