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韩人文交流共同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纪要

16.05.2014  23:32

  中新网11月20日电 据外交部网站消息,根据中韩两国元首今年6月发表的《中韩面向未来联合声明》和《充实中韩战略合作伙伴关系行动计划》,中国外交部副部长刘振民与韩国外交部第一次官金奎显于2013年11月19日在首尔举行中韩人文交流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中方外交部、文化部、教育部、国家旅游局、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中国人民对外友好协会,韩方外交部、教育部、文化体育观光部、女性家族部、韩国国际交流财团、全国市道知事协议会出席会议。

  一、双方认为,中韩建交以来,两国在人文领域活跃开展交流,取得丰富成果,对此予以高度评价。双方一致同意,上述合作及其成果为中韩关系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双方忆及两国元首关于加强人文纽带、成立并运行中韩人文交流共同委员会的共识,商定今后在该委员会机制下扩大发展两国人民间在人文交流领域的合作,由此进一步深化两国人民间的相互理解与感情纽带。

  三、为夯实委员会的制度基础,双方达成以下共识:

  1、委员会会议每年举行一次,由两国轮流主办,评估双方正在开展的人文交流项目,审议确定新的交流项目。

  2、为处理委员会日常事务,双方决定成立并运行秘书处,由中国外交部亚洲司副司长和韩国外交部东北亚局审议官分别任秘书长。在委员会会议举行前1个月及必要时,双方秘书长举行工作磋商。

  3、为继续拓展委员会工作范畴、提高落实力度,双方将继续予以关心和努力。由此出发,双方将根据委员会今后运行情况,研究在委员会框架内设立有关领域协商机制的方案。

  4、双方商定,将以此次启动的委员会为核心,推动2014年度两国人文领域各个交流项目,具体工作规划由双方协商确定。

  5、双方决定,今后将保持密切沟通与协商,切实履行此次会议讨论的事项,商定明年下半年在中国举行委员会第二次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