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文化厅关于同意韩国李世珍等到广州演出的批复
07.11.2014 10:24
本文来源: 文化厅
粤文市审〔2014〕699号
广州耀星影视艺术传播中心:
你公司演出申请悉。经审核,同意你公司邀请韩国李世珍、内地孙楠等一行11人,于2014年11月15日到广州市海心沙亚运公园参加《2014广州市灯光节开幕式》演出1场。
你公司应当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持本批复向公安机关申报大型群众活动安全许可,取得相关批准文件后方可开展营业性演出活动。同时,请严格遵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依法办理签证、备案手续。
此复。
广东省文化厅
2014年11月5日
本文来源: 文化厅
07.11.2014 10:24
故
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