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检方建议判处“岁月”号船长死刑

28.10.2014  08:07

  新华网首尔10月27日电(记者张青)据韩联社报道,韩国光州地方法院27日对今年4月发生沉船事故的客轮“岁月”号15名船员进行最后一次法庭审理,检方建议判处“岁月”号船长死刑。

  检方在庭上表示,船长李某作为“岁月”号总负责人间接导致了约300人死亡,违反了《船员法》明确规定的作为船长有义务提供事故原因、只有当所有乘客都离船后才能弃船的规定。此外,在船上进行“要求乘客呆在船内”广播后,李某没有采取任何救援措施或进行相关努力降低伤亡程度。

  此外,检方还建议法院判处一等航海师姜某、二等航海师金某、轮机长朴某无期徒刑,判处其余船员15至30年的有期徒刑。

  “岁月”号事故发生后,包括船长、船员、海警、船务公司、安检机构有关人员等在内的399人被立案调查,其中154人被逮捕。

  载有476人的“岁月”号客轮今年4月16日在韩国全罗南道珍岛郡屏风岛以北海域意外进水并最终沉没,仅有172人获救。迄今,事故造成包括4名中国乘客在内的约300人遇难,仍有10人下落不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