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寒怒斥冻卵规定为何受热捧

05.08.2015  1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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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的生育是自然属性的体现,它先于国家和婚姻制度存在,是人的一项基本人权。一个自由开放的社会,应当尊重单身女性的生育选择。只有充分融汇社会变迁涌现的多元化生活方式和价值取向,社会才能更加和谐。

  太长时间没在公共议题上发声的韩寒,这一次又重新站在了舆论的风口,颇受网友们的热捧。

  他接过近一个月来热议的“女性冷冻卵子”话题,连发两条微博质疑我国单身女性使用冷冻卵子的规定,并怒斥“女性不是生育机器和移动子宫”。

  有人说当年那个睥睨一切、言辞犀利的韩寒又回来了,还有人说他只是“怒发冲冠为红颜”。不问动机,以“国民岳父”的影响力,客观上已激起了更大的波澜,从他微博几十万的转发和评论数中也不难看出。

  越来越多的人关注不是件坏事,因为在如今这样一个权利多元化时代,能否放开单身女性的生育权已是个亟待解决的社会现实问题。避而不谈,只会将问题越积越深。

  生育权不必以婚姻为基础

  现代女性经济地位越来越独立,她们可以不需要男人或者婚姻一样能够生存。但倘若不想结婚,又想当母亲,在我国目前而言确实是一种“非分”之想了。早在2003年颁布的《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规范》就明确规定,“禁止给不符合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法规和条例规定的夫妇和单身妇女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

  虽然冷冻卵子并未明确规定是属于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范围,但单身女性使用冷冻卵子需要提供三证:身份证、结婚证、准生证。也就是说单身女性冷冻卵子属于“法无禁止即许可”的状态,但要想生育的前提还是要先结婚才行。

  可是我们从生育的权利角度上分析,生育依附于婚姻是站不住脚的。因为人的生育是自然属性的体现,它先于国家和婚姻制度存在,是人的一项基本人权。现代文明在不断发展,传统的伦理道德备受挑战,婚姻并非唯一的生活方式,走进婚姻就要生儿育女的传统观念,同样受到挑战。

  在这种情况下,社会是不是可以换一种眼光看待单身女性使用冷冻卵子的事情呢? 其实,吉林省曾在2002年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有过突破,规定达到法定婚龄决定终生不再结婚并无子女的妇女可以采取合法的医学辅助生育技术手段生育一个子女。这在当时引起举国争议,但随后还是被国家卫生部的上述一纸通知关上了大门。

  不管如何,单身女性们想生育的愿望是在行使天赋的生育基本权利,是个人的自由选择,婚生与非婚生只是生活方式的不同。不结婚不会意味着生育权的丧失,放弃婚姻也不等于放弃生育权。按照韩寒的说法,我们也要给非主流人群选择的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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