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山师范学院章程》获省教育厅核准正式发布

14.05.2015  19:24

经广东省教育厅高校章程核准委员会评议,广东省教育厅2015年第4次厅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教育厅签发《广东省教育厅高等学校章程核准书第13号》,正式核准《韩山师范学院章程》(以下简称《章程》)。5月13日,韩山师范学院正式发文(粤韩师[2015]67号)公布实施,并于即日起生效。

章程》共十章九十四条,分为序言,总则,校名、校址、校训、校徽、校歌、校庆日,学校职能,学校管理体制,学院,学生,教职员工,学校董事会和校友会,经费来源、资产和财产、档案与后勤保障,附则等。序言部分则对韩师历史由来、发展进程、办学层次、办学属性和办学特色进行了准确描述。

章程》是学校的根本制度,是现代大学制度的基础,是学校依法自主办学、实施管理和履行公共职能的基本准则和依据。它明确了学校内外部权利义务关系,是促进学校完善内部治理结构和体系、科学发展、实现依法治校、建设中国现代特色大学制度的重要载体。《章程》的发布和贯彻实施,对理顺和规范学校各类权力运行机制,构建以章程为基本法则的制度体系,全面提升学校的办学和治理能力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

据悉,《章程》的修编工作于去年3月再次启动。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制定地方高校章程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粤教策函〔2014〕23号)的要求,《章程》编写组在广泛征求意见和深入讨论基础上,对韩师原有的章程草案进行了多次修改和完善,经2014年12月4日第四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第六次全体会议讨论,2014年第16次院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2014年第6次党委全委会审定,于2014年12月19日报省教育厅申请核准,省教育厅2015年第4次厅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章程》的核准发布,凝聚了韩师领导和广大师生员工的心血,是韩师人集体智慧的结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