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磊“欠钱”案 双方达成和解

20.05.2014  11:55

  2014年5月16日上午10点,韩岚本人向通州法院递交了撤诉申请。韩岚称“因我与韩磊存在公司清算纠纷,在清算组主持下,韩磊明确表示放弃股权权益,已达成和解协议,当场已签字,故申请撤回起诉。” 昨天上午,通州法院出具民事裁定书,准予原告韩岚撤回起诉。

  (洪雪)